关于对随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1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湖北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随州市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公示如下:

进驻时间:2023年121日—12月20

受理举报电话:0722—3312787

邮政信箱:随州市0011邮政信箱

邮编:441300

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湖北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湖北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3年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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