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省生态环保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25)整改销号公示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关于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5)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水环境质量特别是国考断面水质离考核目标任务还存在很大差距,改善任务十分艰巨。2018年1至6月,随州市府河平林、澴水王店、涢水大桥、氵厥水厉山四个国家级水质考核断面存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因子超标现象,断面平均水质无一达标;7月26日,督察组分别对应山河明寨桥、澴水孝昌王店、广水河东河桥三个断面水质进行实测,监测结果显示,断面水质COD、总磷、氨氮等指标虽达标,但处于超三类临界标准边缘,水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巨大。
二、整改目标
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
三、整改措施
1.提升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以府河流域的保护与治理为重点,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工业点源污染治理等,确保全部断面2020年前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2.全面整治黑臭水体。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3.实施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重点推进实施府澴河流域区域水环境分区管控。重点开展水污染风险防控,强化水环境应急管理。在府河流域重点开展Ⅴ类及以下水体治理。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2016年编制印发《随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分年度安排工作任务,牵头推进任务实施,年底深入总结全年工作,确保水污染防治行动扎实落地。
二是部署推进“1+3”水污染防洪工程。组织开展一个水环境质量改善专项行动,建立完善水环境质量测管联动机制、水质月报制度、水环境问题发现与解决机制等三项机制,实现水环境质量突破性改善。
根据省厅共享数据,2021年度1-11月6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局将长期坚持,持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继续深化水质提升攻坚,推进断面水质稳定向好。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3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0722-3313016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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