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1)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7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1)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河道上游禁、限养区内仍存在部分畜禽养殖场未搬迁或关闭,成为流域水环境重点污染源。督察发现随县538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完成治理仅有349家。随州市耀华养殖场、喻家湾张建平仔猪场无污染防治设施废水直排;朝阳村好兴养猪场化粪池建设不规范;星光公司生猪养殖场粪水未完全收集、病死猪运转不及时等环境问题。

二、整改目标

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018年达到70%以上,2019年达到8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019年达到100%。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20年生态环境局印发《2020年随州市畜禽养殖污染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共清查畜禽养殖企业共1180家,其中:生猪963家、蛋禽81家、肉禽51家、肉牛64家、肉羊18家、养鸭3家。发现环境问题283个,已整改完成204个,立案查处26家,处罚金额40.77万元。

2021年,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回头看”,全市共检查畜禽养殖场(户)160余家(次),对能立行立改的32家禽养殖场(户)的一般环境问题督促现场整改到位。立案查处9起环境违法行为,罚款14.54万元。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开展畜禽养殖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3日)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313016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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