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3)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1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3)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黑屋湾水库2020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皆为Ⅳ类水质。万和镇合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围网未建成。

整改目标

对县级及以上城市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

1.多次会同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随县水利湖泊局及新街镇人民政府、唐县镇人民政府对黑屋湾水库开展巡查,并将巡查出的可能影响黑屋湾水库水质的污染源向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醒。按要求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对乡镇水源地一季度一次开展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开。2023年全年黑屋湾水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Ш类标准。

2.督促随县万和镇人民政府落实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有关要求,建设拦网、浮标、标示标牌等基础保护设施。目前,合河水库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网建设。

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1215-20231221)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315623。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12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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