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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对标大气污染防治12项重点强化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1-03-03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随州近日印发《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清单》,围绕12项重点工作,明确年度目标,下达具体任务,规定检查频次,切实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明确采取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车辆巡察与无人机巡检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秸秆禁烧及森林防灭火,重点行业VOC治理,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机动车环境检测,道路机动车排放,柴油货车停放,机动车生产销售企业车辆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等12项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检查频率每半年或每季度1次,其中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每天1次,秸秆焚烧工作根据形势加大频次或适时安排。


《通知》对各项工作监督检查的重点进行了明确。在秸秆禁烧及森林防灭火方面,主要检查各地秸秆禁烧工作组织领导、网格责任分解、宣传引导、联合巡查和应急值班制度落实、违法焚烧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在重点行业VOC治理方面,重点检查专用汽车、包装印刷、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在工业炉窑专项治理方面,重点检查华鑫冶金公司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情况;在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面,重点检查专汽、化工、铸造、建材等工业企业开展专项治理情况;在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方面,重点检查各地各相关部门建筑施工扬尘、渣土运输扬尘、餐饮油烟等污染防治工作;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应方面,重点检查各相关部门在重污染天气应急临时管控和预警期间,应急管控及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在机动车环境检测方面,重点检查各机构检测设备、检测过程及档案制作的规范性操作情况;在道路机动车排放方面,会同公安部门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并建立“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常态化路检路查机制;在柴油货车停放方面,重点检查柴油车超过20辆的重点企业和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以及物流货运、工矿企业、长途客运、环卫、邮政、旅游、维修等重点单位;在机动车生产销售企业车辆排放方面,检查专用汽车制造企业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情况,抽查核验新生产销售车辆的OBD、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公示及随车清单等,抽测部分车型的道路实际排放情况;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方面,检查各企业和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完成环保编码登记以及在用机械尾气排放情况。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加强重点监督检查;在蓝天保卫战其他重点工作督查方面,重点抽查检查各地蓝天保卫战相关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通知》要求,对于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环境问题,随州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将交办属地县、市、区(管委会)查处和整改,限期报送结果,同时制作检查记录和台账资料。通过这种清单定标、联合执法、台账记录的闭环模式,形成多部门协调联动的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整治落实,助力随州打赢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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