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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发布日期:2023-09-18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根据《关于印<2023年随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随环字〔2023〕9号文件相关要求,曾都区、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区辖区内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地水质监测工作由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实施完成


为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城区站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每季度制定采样方案监测技术人员依照方案,遵循技术规范,保证水样从采集、分装、储存、运输、交接、分析全过程按技术规范运行尤其在分析过程中,充分运用空白、平行、加标、质控等多种手段,有效保证分析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

截至9月旬,城区站已经完成辖区内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地前三季度的监测工作,共计取得监测数据756个,准确有效完成此项监测工作各项内容,为市生态环境局了解、掌握、评价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地水质状况提供了科学依据做到了及时全面掌握3个区乡镇饮用水水质现状,确保了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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