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一月一法”2023年第四期集中授课辅导,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学习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开文参加研学活动,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主持并讲话。
在此次研学活动上,省环境执法监督局局长杨龙文从出台背景、内容框架、修订内容、重点解读、执法实践等方面对《处罚办法》进行了系统讲解,结合以案说法为贯彻实施《处罚办法》提供适用指引。
会议要求,要全面做好《处罚办法》的宣贯实施。一是做好解读培训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培训形式宣贯到每个人。二是做好配套保障,依照程序修订相关现行法规、配套文件等,研究制定细化规定。三是做好宣传工作,强化公众普法和系统内部宣贯。
会议对几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强调,一是持续保持执法工作严的总基调不动摇。面对当前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要坚持依法依规,坚决守住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二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执法任务。积极开展“两打”专项行动,狠抓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压紧压实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责任。三是聚焦提能增效,持续强化执法大练兵工作。要有统筹意识、答卷意识、时间意识,全面加强全省执法大练兵统筹,加强常态化调度推进,真正把任务落实到岗到人。
厅领导、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及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在各地分会场参加学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了研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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