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湖北省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前培训。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开文出席培训会并讲话。
何开文指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补充和延伸,在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督察组要增强工作使命感,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形势和变化;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必要性;要履行职责使命,坚决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
何开文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职尽责,齐心协力、全力以赴做好本次督察工作。要突出督察工作重点,聚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聚焦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聚焦生态环保的责任落实。要创新方式方法,高标准完成督察任务,落实责任、真督实查、严守纪律。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做到组织到位、督察有力、整改及时、问责严肃,有力有序地开展好督察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邱元愿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作用;要精准发现问题,切实强化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权威;要严守纪律规矩,自觉维护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良好风气。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主持培训会,并就抓好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提出强化责任担当、注重督察实效、严守各项纪律等具体要求。
培训期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对《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并介绍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及工作流程等,省环境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就案件调查取证和办理进行授课,有关专家对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流程进行讲解。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督察组现场督察能力,确保督察任务高质量完成。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雷爱民,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水华,省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史芳斌、徐松、冯安龙,以及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总协调人、督察组成员等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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