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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集中研学
发布日期:2023-10-23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1021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一月一法”集中授课辅导,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开文,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参加研学活动。

此次研学活动上,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巫勇阐述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立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了涉及生态环境部门的具体职责,结合典型案例解读了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根据湖北的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问题及工作重点,并指出应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为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筑牢防线。

会议强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是环境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集中研学,目的是为了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要以法治思维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涉及生态环境部门的具体职责,坚持从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性出发,以管理的观念、科学的观念,知晓工作前端中端末端各工作环节的责任所在,协同推进,整体发力,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管控,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厅党组的部署安排,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职责。各地要围绕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监管,特别是处置环节的监管涉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监测、应急等两方面展开工作,强化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二是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做好评估和排查;强化环保与安全统筹意识,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执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三是深入推进全省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攻坚。提升全省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四是有序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和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完成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填报数据审核,指导武汉、宜昌、襄阳、黄石4个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五是持续抓好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持续组织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问题等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尾矿库环境监察清单年度调整工作。六是切实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审慎引入涉重金属项目,加强涉重金属重点区域的环境监管。

会议强调,当前正值秋季秸秆禁烧关键期,要紧盯低茬收割,强化综合利用,压实责任,真抓实干,部门联动,网格管理,切实做好秸秆露天禁烧工作。

厅领导、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各监测中心班子成员在分会场参加了此次研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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