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关切>县区动态
广水市生态环境分局开出首张违法垂钓罚单
发布日期:2024-11-18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2024年11月7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对在许家冲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垂钓的孙某开出了200元的罚单。

2024年11月6日,广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运用无人机对广水市许家冲水库展开了全面的“地毯式”排查。在此过程中,发现孙某正在许家冲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垂钓。执法人员当即制止了这一行为,并向孙某详细阐明了相关法律法规。广水市许家冲水库作为全市城乡“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属于极为重要的一级水源地,是城市供水的关键来源,其水质状况直接关乎广大市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在水库垂钓不仅可能引发安全风险,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在终止垂钓活动后,执法人员依法对违规垂钓人员孙某进行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孙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孙某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主动接受了处罚,并承诺今后不再到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垂钓。

    近年来,随着钓鱼活动的日益普及和多样化,各种垂钓行为层出不穷。尽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已经安装了防护围栏,也竖立了警示标牌,明确规定了诸多禁止行为,但是仍有不少钓鱼爱好者心存侥幸,对这些警示视若无睹。他们破坏防护围栏,闯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进行非法垂钓。钓鱼者在垂钓时投放的大量饵料,在水中溶解后会导致水体水质污染和富营养化,进而引起藻类等水生植物大量繁殖。同时,大量钓捕鱼类的行为会破坏水体的生态平衡,最终影响广大居民生活用水的质量。
    下一步,广水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公安、水利部门,增加联动执法的频次,持续加大对河道、水库的执法监管力度,有序推进禁钓禁捕专项执法工作。对于可能污染水体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筑牢水域生态防线,确保一级水源地的安全。在此,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监督水源保护工作,守护我们的生命之源。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