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2018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10-22 15:28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审核: 生态环境局 字号:[ ]

随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随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概况)

1、单位主要职责

2、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8年高新区分局部门决算情况及说明

(1)决算收入情况

(2)决算支出情况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5)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6)关于公开内容政府性基金表无数据的说明

(7)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关于2018年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区环境保护的规章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粉尘、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有毒化学品、电磁波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全区执行国家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大污染项目名录和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录;

(三)负责全区化学品的环境管理;处理全区及跨镇、办事处的环境污染纠纷,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及目标责任书检查考核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区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

(五)组织实施全区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申报、核定、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定全区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和区域开发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

(六)组织开展全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在学校和成人教育培训中开展环境基础知识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七)抓好全区环境保护队伍建协助高新区管委会做好干部环保政绩考核,组织全区环境保护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教育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随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受管委会及随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为市环境保护局派出机构,正科级,编制3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所需编制和人员从市环保局系统的单位和人员中进行调节。目前,分局人员干部职工10人。其中:事业人员9人,临时聘用人员1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高新区分局部门决算情况及说明

(一)决算收入情况

2018年高新区分局总收入47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6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1.07万元。比上年决算收入增加156.66万元,涨幅78.7%。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拨付资金增加。

(二)决算支出情况

2018年高新区分局决算支出总计476.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3.18万元,年末结余123.56万元。比上年决算支出增加185.13万元,减幅110%。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资金增加。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高新区分局“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计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7万元,公务接待费0.03万元。较上年增加0.17万元,增幅0.04%。主要原因是业务范围和环境污染纠纷问题严重,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高新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111.6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9万元,均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六)关于公开内容政府性基金表无数据的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因无政府性基金,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两辆,用于日常环境执法。

二、关于2018年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建立了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体系,开展公用经费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各类资金均在预算范围内按规定用途使用,经自评,2018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3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表

2018年度高新区环保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

2019.8.16



总分:

83

单位名称

随州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 

基本支出总额

 247.95

项目支出总额

105.23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A/B)

得分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268.95

 353.18

 131.31

1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得分

目标1(60分):积极完成既定任务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根据市级工作完成情况评分

 完成既定任务

 30

 28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是否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达到预期目标

 30

 26

目标1(20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创新工作做法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依法行政能力是否提升 

 考核评分为优胜

 10

 9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环境质量是否改善 

 人们对环境的满意度

 10

 5

约束性指标

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

合规性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70分。

 -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约束性指标以负数记分。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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