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09-20 12:26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审核: 生态环境局规财科 字号:[ ]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算表(公开表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表)

部分   名词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统一行使高新区范围内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现有人员11人,其中:事业在职编内3人,编外人数3人,劳务派遣人数3人、退休人员2人。分局实际人员13人,其中:事业在职编内3人,借用事业性质人员2人、编外人数3人,劳务派遣人数3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入情况

2021年高新区分局总收入178.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万元,其他收入109.9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35万元。比上年决算收入减少256.53万元,143.8%,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省级节能减排奖励资金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增加28.41万元增幅268%。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拨付增加。

(二)决算支出情况

2021年高新区分局总支出178.32万元,年末结余7.79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256.53万元,减143.8%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省级节能减排奖励资金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38.93万元,比上年增加28.34万元,增幅267%,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拨付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8.93万元,年初预算为39万元,支出数比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中有奖励性工资,因政策原因停发,导致年末有结转。其中基本支出38.9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二、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高新区分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7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95万元,同比减少84%,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由其他收入开支。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预算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及公车运行费0.7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95万元,同比减少84%,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由其他收入开支。本单位车辆保有量2辆;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高新区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比上年增加2.5万元,增幅83%,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环保督察等任务增多,按预算口径增加行政运行经费。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高新区分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表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情况

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高新区分局共有车辆2辆,属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日常环境执法。没有价值50万元、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八、关于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3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0%。

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建立了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体系,开展公用经费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额度内,各项工作在预定时间内及时实施完成,绝大部分产出指标的指标值已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0.92分,绩效等级为优。

附件: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市直部门决算中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自评分为85分,绩效等级为良。

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自评综述:预算数133.96万元,执行数33.35万元,执行率为24.89%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水质”不断提升;二是“气质”持续改善;三是“土质”保护有效;四是核与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做好项目预算执行和具体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范围、三是进一步科学准确制定绩效目标。

附件:2021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表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该项目预算编制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将绩效自评结果与2022年预算编制相结合,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资金预算,并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进一步梳理完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监督,提高项目资金效益。

八、其他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三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算表(公开表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用等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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