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
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市生态环境执法规划,拟定全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及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行为执法;负责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及机动车排气行为执法;负责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破坏的行为执法。
(3)负责组织落实全市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现场执法工作,依法督办查处或直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4)组织全市综合性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落实各专项清查执法检查工作,配合落实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意风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稽查、突查、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交叉执法行动,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
(6)组织开展信用评价、污染责任强制保险等工作。
(7)负责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终端设施的建设、考核管理工作,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8)负责全市环境应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9)负责12369环保举报平台的受理、转办、督查及相关统计工作。
(10)指导全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加强能力建设,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本级)
机构情况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于2020年4月,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随编发[2020]号文件《中共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的通知》批准,在随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基础上,组建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是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处级。下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执法科、稽查科、曾都大队。
人员情况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核定人员编制13名。2023年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2人,其中:参公编内人员8人,事业编内人员4人,事业编外2人,其他人员8人。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此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74.0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9.05万元,下降9.38 %,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74.0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9.05万元,下降9.38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47.32 万元,占本年收入9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其他收入26.7万元,占本年收入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74.0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05万元,下降9.38%。其中:基本支出 347.64万元,占本年支出73.34 %;项目支出126.37万元,占本年支出26.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47.3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5.1万元,增长34.65%。主要原因是2023 年新增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费改税补助项目资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7.32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5.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费改税补助项目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47.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4.37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5.1万元,增长 34.65%。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费改税补助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7.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387.25万元,占86.57%。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1万元,占8.27%。主要是用于员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8.81万元,占1.97%。主要是用于员工医疗保险缴费、医疗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4.26万元,占3.19%。主要是用于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7.32万元,支出决算为44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87.25万元,支出决算为387.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81万元,支出决算为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26万元,支出决算为1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0.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7.2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7.24万元、津贴补贴21.11万元、奖金34.79万元、伙食补助费3.88万元、绩效工资21.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4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7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1万元、住房公积金15.75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39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13.85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万元、救济费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34.86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1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
公用经费13.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6万元、印刷费0.24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1.04万元、邮电费0.37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15万元、差旅费0.6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培训费0.23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83万元、福利费0.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4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0.13 %。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于上年基本持平。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压缩一切不合理的支出。决算数于上年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 人次,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较上年增加0.3 万元,增长14.78%。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年久维修增加。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和维修保养、车辆保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59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50.85 %,较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50.82 %。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开展工作无。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3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上级和外省市督查专员,主要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个,3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6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26.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开展顺利及时,全面完成设定的目标。
组织开展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调整后预算资金 347.64 万元,执行数 347.64 万元,执行率100%,总分98分, 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预算批复额度内,产出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在预定时间内及时实施完成,绝大部分产出指标的指标值已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2023年度随州市财政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及《2023年度随州市财政局整体部门自评表》详见第六部分附件1-1、1-2。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执法运行经费项目
项目全年预算数126.37万元,执行数126.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一、全市共立案/同比上升率完成146件/7.3%;二、下达处罚决定书/同比上升率完成114件/11.8%;三、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8大领域;四、自动化智能监控设备水环境/大气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点位完成113家/117点位;五、交叉执法、机动执法量优化执法;六、提升环境污染违法问题打击力度;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蓝标企业405家;八、群众满意度9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23年度对政府采购进行资金总体执行率不高,当年资金执行率为1.09%,有待加强合理预算。
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决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建议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单位2023年度无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用于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
二、2023年度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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