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曾都区、高新区及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的大气、水(含地下水)、土壤、噪声、核与辐射等生态环境要素开展监测、调查评价、编制生态环境监测报告;
(2)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曾都区分局、高新区分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一般环境应急监测等工作;
(3)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1978年经随革[1978]78号文批准成立,为“随州市环境监测站”,行政隶属原随州市环境保护局。2007年4月,根据鄂编函[2007]20号文件精神,原“随州市环境监测站”更名为“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调整为省市双重管理,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年,随州市政府批准成立随州市辐射环境管理站,与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批准编制28个,其中省编8个,地方编制20个。
根据市编办《关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更名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随编办发[2020]14号)文件要求,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随州市辐射环境管理站)更名为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随州市辐射环境管理站),为市生态环境局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我站于2020年7月1日更名为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为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人员编制15名,截至2023年年底实有非参公事业在职人员15人,经费自理在职人员3人(事业身份无编制1人、劳务派遣2人),财政拨款退休人员8人(财政保障7人、企业身份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07表为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08表为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45.3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2.15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城区站技术力量和设备比较薄弱,为进一步提升监测站环境监测能力,根据目前持有仪器和实际使用情况,2023年采购了一批属市级事权的污染源监督监测仪器设备。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40.3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2.85万元,增长5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6.93万元,占本年收入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3.44万元,占本年收入0.6%。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40.3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5.3万元,增长40.3%。其中:基本支出278.96万元,占本年支出51.6%;项目支出261.4万元,占本年支出4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36.9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3.45万元,增长89.4%。主要原因是城区站技术力量和设备比较薄弱,为进一步提升监测站环境监测能力,根据目前持有仪器和实际使用情况,2023年采购了一批属市级事权的污染源监督监测仪器设备。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6.93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7.4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城区站技术力量和设备比较薄弱,为进一步提升监测站环境监测能力,根据目前持有仪器和实际使用情况,2023年采购了一批属市级事权的污染源监督监测仪器设备。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持平。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6.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3.45万元,增长89.4%。主要原因是城区站技术力量和设备比较薄弱,为进一步提升监测站环境监测能力,根据目前持有仪器和实际使用情况,2023年采购了一批属市级事权的污染源监督监测仪器设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6.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3.64万元,占8.1%。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8.44万元,占1.6%。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468.77万元,占87.3%。主要是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和减排专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6.07万元,占3%。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及提租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9.88万元,支出决算为53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98万元,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35万元,支出决算为2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3月市财政局追补2022-2023年养老保险清算补差10.51万元【随财预发〔2023〕1号】。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7月市财政局追补2023年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6.8万元【随财预发〔2023〕1号】。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44万元,支出决算为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环保专项经费为市财政局年中追加的预算。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9.03万元,支出决算为21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8月市财政局追补2023年事业单位单列核定绩效金额43.58万元【随财预发〔2023〕1号】,2023年12月市财政局追补2023年四季度增资、职业年金做实、退休一次性补贴等(含预算内及代管资金账户社保退费)3.96万元【随财预发〔2023〕1号】,2023年10月市财政局追补2023年三季度增资、职业年金做实、退休一次性补贴等2.15万元【随财预发〔2023〕1号】,2023年4月市财政局追补2023年一季度增资、职业年金做实、退休一次性补贴等28.78万元【随财预发〔2023〕1号】,2023年4月市财政局追补2023年一季度新增人员公用经费3万元【随财预发〔2023〕1号】。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排污费费改税补助96.22万元、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费103.95万元为市财政局年中追加的预算。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5月省财政局追补2021年省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奖代补”资金20.27万元【鄂财环发〔2021〕41号】。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5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52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2.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08万元、津贴补贴19.71万元、奖金37.29万元、绩效工资63.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5万元、住房公积金15.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7万元,退休费7.98万元。
公用经费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2万元、咨询费0.36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差旅费1.77万元、维修(护)费0.03万元、培训费0.2万元、劳务费1.88万元、工会经费4.03万元、福利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2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的97.1%。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财政部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暨严控一般性支出工作部署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苦日子”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使得“三公”经费各单项支出均明显下降。决算数较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持平。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持平。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车辆保险费、维修(护)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系统相关单位业务人员,主要是开展考察调研业务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是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73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5.5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保留1辆应急公务用车:思域DHW6450B,车牌号鄂SW6722),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25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资金使用规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较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率较高。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预算批复额度内,基本支出资金的使用,能保障单位日常工作的高效正常运转;项目支出资金的使用,保障了环境业务监测工作正常开展。年度绩效目标设置比较合理,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理,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排污费费改税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34万元,执行数为96.22万元,完成预算87.2%。
主要产出和效益:进一步完善站监测能力建设,完善设备设施的配备,平安建设工作深入扎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抓主责主业,压实压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4.3万元,执行数为124.22万元,完成预算80.5%。
主要产出和效益:强化监测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支撑、引领、服务功能,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素养和文明素质,调动全站人员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3.环保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万元,执行数为37.82万元,完成预算90%。
主要产出和效益:有效保障了站务工作的正常运转,改善生态环境,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上级交办的突发性任务,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财政预算的项目支出,导致年底执行数和预算数存在差异。
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及时、完整、科学、规范的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时效性、完整性。
硬化预算约束,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深入落实预算细化工作,确保全面完成预控指标规模。
加强绩效分配,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会议、培训等支出,切实加强对“三公”经费管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有保有压,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留经费支出缺口。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尽量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加强项目管理。通过优化项目组织方式,保障项目有效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改进预算编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和年度工作计划,科学测算相关费用支出明细,有针对性的加强对项目年度重点工作的资金保障。
三是及时公开结果。根据相关规定,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部门决算,在部门网站一并公开。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对绩效自评及时予以分析总结,完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内容,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计建立适用的、合理的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1.财政专项支出
2.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本单位当年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单位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3年度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排污费费改税补助项目
2.省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费
3.环保专项经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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