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2月28日。
联系方式:0722-3321461。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
2021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
序号 | 地市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分配金额(单位:万元) |
合计 | 282 | ||||
1 | 随州市 | 2021421391Q1-20001 | 湖北凯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VOCs治理工程项目 | 工业污染治理 | 82 |
2 | 随州市 | 2021421303Q1-20001 | 湖北金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VOCs治理及DOP冷凝回收工程 | 工业污染治理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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