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发布日期:2025-05-09 15:25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 生态环境局 字号:[ ]

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8月22日向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并系统制定随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决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刚性底线,从“十四五”末到“十五五”期间,全市生态格局更加稳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制定了《随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牵头验收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目标可达、整改措施可行、整改责任落地、整改时限合理、整改目标和措施匹配,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组织保障措施。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1-2名市委或市政府领导作为责任领导,负责领衔推动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明确市级牵头验收单位的全链条管理职责,强化检查督导,推动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整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推动不力导致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主体,由相关考核单位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在整改过程中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和整改“一刀切”的单位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下一步,随州市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堵塞管理漏洞,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实生态基础和强劲绿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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