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电子级五氯化磷等磷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要求,现将湖北大润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电子级五氯化磷等磷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i4DKnmwRqRxdeKh0-8eaA。提取码:vzrz。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到建设单位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9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在征求意见范围内。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2lLfK_uKvB00ihHHIyq3bA。提取码:mjf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7-86617655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9号
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号
公示免责声明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该公司申请通过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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