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犇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电池级氟化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公司现就年产2000吨电池级氟化锂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电池级氟化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犇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春化工工业园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新建生产车间、仓库、中控室等基础设施,采购反应釜、储罐等设备100多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000吨电池级氟化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犇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郁稳
联系电话:15272888280
地址:随州市高新区青春化工工业园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湖北盈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219号鼎杰现代机电信息孵化园“加速器”二期7号楼7层3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光谷新动力产业园7号楼7层3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公告于下,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X_tAaC0T-CenO6Pj7sn2g?pwd=vfhg 提取码: vfhg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湖北犇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公示免责声明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该公司申请通过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