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鑫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电子级先进光导显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随州鑫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武汉艾洁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电子级先进光导显材料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将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WmtU_WrSPxRglF4RjoMBA?pwd=zp4t 提取码: zp4t
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dFpk-_23lk4cjC6Pvdcsw?pwd=xw59 提取码: xw59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六、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武汉艾洁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13872885017 295027212@qq.com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随州鑫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随州市青春化工园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07287133
随州鑫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日
公示免责声明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该公司申请通过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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