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阻燃剂中间体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2 信息来源: 编辑: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审核: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字号:[ ]

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阻燃剂中间体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中有关规定,现将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阻燃剂中间体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阻燃剂中间体改建项目

2)建设单位: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200万元

5)建设地点:湖北省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春化工园

6)项目概况:采用自主研发技术,对现有年产阻燃剂中间体扩建项目的小产品(甲基磷酸二甲酯、亚磷酸三乙酯、钛酸四丁酯等)生产设备进行局部改造,全部用于生产阻燃剂中间体主要产品甲基亚磷酸二乙酯。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春化工园

人:

联系电话:1527288828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湖北盈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人:张工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219号鼎杰现代机电信息孵化园加速器二期7号楼73

联系电话027-65523919

E-mail114135553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公告于下,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2024912

公示免责声明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该公司申请通过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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