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维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浮选捕收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我公司年产10万吨浮选捕收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将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_p2OitMzbTWPvxfzlJeKw。提取码:nvny。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到建设单位湖北维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高新区随州大道与青春二路交叉口东南角。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在征求意见范围内。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Wt2BLBhTViv3RXmIdmGPQ。提取码:4ghn。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维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7-86617655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高新区随州大道与青春二路交叉口东南角
湖北维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号
公示免责声明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申请通过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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