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利沣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8万吨改性丙烯酸酯光电专用胶粘剂项目(一期4万吨,二期4万吨)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01 信息来源: 编辑: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审核: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现将湖北广利沣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改性丙烯酸酯光电专用胶粘剂项目(一期4万吨,二期4万吨)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8万吨改性丙烯酸酯光电专用胶粘剂项目(一期4万吨,二期4万吨)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企业拟在广水市化工园区 “年产8万吨改性丙烯酸酯光电专用胶粘剂项目(一期4万吨,二期4万吨)”,项目占地69.3亩,一期用地面积46.7亩,二期约22.6亩。本次对一期项目进行评价,一期项目建成与厂房仓库控制室等配套的生产设施8套(包含反应釜系统,加热冷却系统,原料提纯系统等),及与机柜间、公用工程房、甲类地上罐组等配套的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改性丙烯酸酯光电专用胶粘剂4万吨。

二、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湖北广利沣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志华

联系电话:131****7882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武汉中环明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7-88871123 邮箱:243999352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邮箱、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请公民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经常居住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附件1:公众意见表(https://pan.baidu.com/s/1VD9XvwQDzbmyMSFN29mfxA?pwd=y77k 提取码: y77k)

 

湖北广利沣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

公示免责声明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该公司申请通过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