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佩奇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水市佩奇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9 信息来源: 编辑: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审核: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字号:[ 大 中 小 ]

广水市佩奇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湖北景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广水市佩奇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水市佩奇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进行报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广水市佩奇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南站村12组,项目占地18.9亩,建设猪舍4栋,建筑面积7260平方米,辅助设施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出栏10000头生猪。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全本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K6tkMOl0pGZFO_0X25n1Q

提取码: ewjf

(2)公众参与说明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Im9K2bM34tzMHcCF4udfw

提取码: jmbm

(3)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至随州市编钟大道云海天地89栋103室查阅。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与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意见提交单位:广水市佩奇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讯地址:湖北省广水市广水办事处马鞍社区233号

项目建设单位联系人:湛诚

联系电话:185****2613

电子邮箱:1040611372@qq.com

 

广水市佩奇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6年6月9日

 

 

 

公示免责声明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该公司申请通过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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