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2015年) 发布日期:2016-06-13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一、环境质量状况

  1、地表水环境质量

  (1)河流

  2015年,我市8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涢水洪山断面水质为III类;涢水安居肖店断面水质为III  类;涢水王福窑断面水质为III类;涢水魏家畈小河口断面水质为III类;涢水平林断面水质为III类;厥水厉山断面水质为III类;厥水自来水厂断面水质为III类;淮河出山大桥断面水质为III类。以上断面均达到功能区控制目标。厥水厉山断面水质较上年出现好转。

  (2)主要水库

  2015年,我市省控主要水库徐家河水库水质为II类,符合功能区控制目标,营养状态级别为贫营养。

  (3)主要城市内湖

  2015年,我市省控主要城市内湖白云湖水质为III类,营养状态级别为中营养。全省8个省控城市内湖中,唯有随州白云湖符合功能区划标准。

  2、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

  2015年,我市列为省控的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先觉庙水库水厂水源地、涢水随州水厂(王福窑)水源地。据省环保厅通报,上述两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3、环境空气质量

  2015年,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随州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6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6.6%)。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04,环境空气各项指标年均值浓度如下:

  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103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同比下降4.6%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年平均浓度为3.5毫克/立方米。

  臭氧:年平均浓度为147微克/立方米。

  4、降水

  2015年,随州市年均降水PH值范围在6.21-6.77之间。全年未检出酸雨。

  5、城市声环境

  (1)区域环境噪声:2015年,随州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1.5 分贝,比上年上升0.1分贝,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处于“较好”等级。

  (2)道路交通噪声:2015年,随州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 66.0分贝,比上年上升0.1分贝,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处于“好”的等级。

  6、土壤环境

  2015年,我市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所有采样点(畜禽养殖场周边)的土壤综合污染水平处于尚清洁(安全)警戒线内。

  二、污染物排放状况

  1、废水状况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46596.0732吨,其中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26720.593吨,占排放总量的57.3%,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3691.557吨,占排放总量的7.9%,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14949.9232,占排放总量的32.1%,集中式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1234,占排放总量的2.7%.

  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5280.9063吨,其中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为3359.83吨,占排放总量的63.6%,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265.094吨,占排放总量的5%。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1375.9823,占排放总量的26.1%,集中式治理设施氨氮排放量为280,占排放总量的5.3%.

  2、废气状况

  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6856.641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2776.641吨,占排放总量的40.5%,生活二氧化硫排放4080吨,占排放总量的59.5%

  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8535.391吨,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825.161吨,占排放总量的9.7%,生活氮氧化物排放291吨,占排放总量的3.4%,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7419.23吨,占排放总量的86.9%

  3、医疗废物

  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398.3吨,全部转移到有资质处置的单位进行了安全处置。

  三、环境管理

  1、总量减排

  列入我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项目116,其中,城镇污水处理项目2个,工业水处理项目1个,畜禽养殖治理项目106个,水产养殖拆违项目4个,淘汰落后产能项目3个,项目均已完成。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截止2015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16.62%13.91%12.16%3.06% ,超额完成年度及“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2、环境法制

  2015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792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50余辆次,现场检查企业523余家,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7件,其中:实施查封扣押2件、停产整治1件、移送公安1件。

  3、建设项目

  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共审批的建设项目264个,总投资1637067.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46.8万元。

  全市完成环保验收项目75个,项目总投资7538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27.4万元。

  4、环境监察

  全市各级环境监察部门严格环保执法,加强环境现场监管,依法足额核定排污费。2015年,全市共办理排污申报登记企业675家。

  四、环境宣传和教育

  采取印发新法手册、组织学习培训、联合媒体解读、请专家讲解等形式开展新环保法宣传。利用中国环境报、楚天快报、随州日报、随州环保网等网络媒体,宣传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第三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获得者曾都区洛阳镇顾世国同志、9名“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30名“湖北少年环保使者”的典型事迹。采取举行“随州市纪念环境日及首届环保公益广告大赛颁奖仪式”、成立随州市环保志愿者服务队、开展“爱随州,护环境,保护母亲湖”环白云湖环保志愿服务行动等形式,组织了丰富的6.5环境日宣传纪念活动。持续开展环保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课堂“六进”活动,宣传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环境保护,2015年,社会各界共向环保部门举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线索390条,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更加高涨。

  五、环境质量监测

  2015年,环境监测部门对空气、地面水、饮用水水源、噪声和生物等环境要素进行了监测,全年获取各类环境质量监测数据205588个,其中小时空气环境监测数据192652个、地表水监测数据1692 个,其它数据2514个。全年获取污染源监测数据8730个,其中废气1728个、废水3456个、噪声1763个,其他1783个。

  六、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

  抓生态创建。全面启动新一轮“五城同创”,全力打造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三个“国”字号城市“生态品牌”。深入开展生态市、生态县、生态镇、生态村和“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组织编制了《随州生态市创建规划2015-2023》,7个镇获省级生态镇、2个镇获省“楚天杯”、76个村获省级生态村、10个村成为省宜居村庄,大洪山长岗镇、广水桃源村分别位居“十大荆楚最美乡镇”、“十大荆楚最美乡村”之首,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居全省第一方阵。

  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功申报了2015年随县尚市镇南岗村等3个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抽查验收了20141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的项目建设工作。

  抓规模化畜禽养殖。会同农业部门编制了《随州市2015-2017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规划》,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完成年度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指导各地开展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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