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5年,我市19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比例达94.7%,断面水质类别如下:涢水洪山断面Ⅱ类、涢水安居肖店Ⅲ类、涢水大桥Ⅲ类、涢水随应桥Ⅲ类、涢水平林Ⅲ类、溠水安居Ⅱ类、均水均川Ⅱ类、㵐水厉山Ⅲ类、㵐水自来水厂Ⅲ类、漂水万店Ⅱ类、漂水河大桥Ⅲ类、漳水应山河Ⅲ类、孝昌王店Ⅳ类、广水河Ⅲ类、游河草店Ⅱ类、封江口水库Ⅱ类、先觉庙水库Ⅱ类、徐家河水库Ⅱ类、洛阳揭家垄村全年断流未监测。
2025年,6个国控断面比例达83.3%,其中孝昌王店Ⅳ类、厉山Ⅲ类、涢水大桥Ⅲ类、平林Ⅲ类、洪山Ⅱ类、洛阳揭家垄村全年断流未监测。
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25年,我市3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100%,曾都区先觉庙水库、随县封江口水库水质均为Ⅱ类,广水市许家冲水库水质均为Ⅲ类。
三、环境空气质量
2025年,我市空气达标天数318天(优103天,良215天)占比为87.1%,较去年同期升高1.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66,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₂.₅)。环境空气各项指标数值如下:
可吸入颗粒物(PM₁₀)平均浓度值为56μg/m3,较去年同期升高3.7%;
细颗粒物(PM₂.₅)平均浓度值为39μg/m3,较去年同期无变化;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值为7μg/m3,较去年同期降低12.5%;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值为18μg/m3,较去年同期升高12.5%;
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值为1.1mg/m3,较去年同期升高10.0%;
臭氧(O3)8小时最大值日第95百分位值为142μg/m3,较去年同期降低2.7%。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一)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2025年随州市城区共设有10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均采取自动监测。全年昼间共有效监测3527点次,达标3279点次,平均达标率为93.0%;夜间共有效监测3485点次,达标3219点次,平均达标率为92.4%。2025年随县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共监测40点次,昼间、夜间各20点次,昼间、夜间总点次达标率均为100%。2025年广水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共监测56点次,昼间、夜间各28点次,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100%,夜间总点次达标率为98.2%。
(二)区域环境噪声
2025年随州市城区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105点次,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1dB,较上年上升了0.5dB。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为三级,评价结果为一般。
2025年随县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55点次,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5dB,较上年下降了0.2dB。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为二级,评价结果为较好。
2025年广水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76点次,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9dB,较上年上升了2.5dB。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为二级,评价结果为较好。
(三)道路交通噪声
2025年随州市城区共开展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50点次,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5dB,较上年上升了0.9dB,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总体评价结果为好。
2025年随县共开展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8点次,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4.3dB,较上年下降了1.2dB,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总体评价结果为好。
2025年广水市共开展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14点次,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0dB,较上年上升了1.1dB,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总体评价结果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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