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州市有市林业局、市立交桥水厂、市委党校3个空气质量监测站。
一、评价标准与方法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
二、评价指标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6项。
三、评价结果
1、空气质量达标天数(AQI)
2023年9月,达标天数30天(优12天,良18天)占比例为100.0%,较去年同期升高20.0%;轻度污染3天、中度污染0天、重度污染0天、严重污染0天。
2023年1-9月,达标天数223天(优68天,良155天)占比例为81.7%,较去年同期降低4.7%;轻度污染36天、中度污染7天、重度污染6天、严重污染1天。
2、污染物浓度
2023年9月,随州市空气监测数据: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为29μg/m3,较去年同期降低39.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为20μg/m3,较去年同期降低16.7%;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值为7μg/m3,较去年同期无变化;二氧化氮(NO2)平均度值为11μg/m3,较去年同期降低35.3%;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值为0.9mg/m3,较去年同期升高12.5%;臭氧(O3)8小时最大值日第90百分位值为143μg/m3,较去年同期降低20.6%。
2023年1-9月,随州市空气监测数据: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为57μg/m3,较去年同期升高9.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为39μg/m3,较去年同期升高25.8%;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值为7μg/m3,较去年同期无变化;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值为15μg/m3,较去年同期无变化;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值为1.1mg/m3,较去年同期无变化;臭氧(O3)8小时最大值日第90百分位值为146μg/m3,较去年同期降低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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