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范围
选择行政区域内不少于5%的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监测。全年执法监测排污单位数的10%应为涉废气VOCs排放企业,重点监测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
根据生态环境监管需求,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执法监测。重点尾矿库,要监测尾水和下游地表水水质。
按照《排污许可证》设置监测项目。涉废气VOCs排放企业,监测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或TVOC等项目。可按照《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335号),并依据已出台的VOCs国家和湖北省地方标准设置监测项目。
尾矿库尾水监测pH、CODCr。涉金属矿的尾矿库,属于铅、锌工业的,或锡、锑、汞工业的,或硫酸工业(硫铁矿制酸工艺)的,尾水增加监测总铜、总铅、总锌、总铬、总镍、总汞、总镉、总砷、总铊等项目,可选测铁、锰、硒、钒、钼等特征指标1-2项。磷石膏尾矿库尾水要增加总磷、总铊和氟化物的监测。污水受纳水体下游断面监测指标设置与尾水监测点位相同。
每个排污单位至少监测1次/年,监测超标的排污单位,可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截至2021年底,随州市各县、区共对26家许可证企业开展执法监测,占全市发证企业总数的5.8%。其中,涉VOCs废气监测5家。
废水监测16家,超标0家,超标率0%;城镇污水处理厂监测7家,超标0家,超标率0%;重点尾矿库2家全年停产,未进行监测。废气监测12家,超标1家,超标率8.3%;VOCs监测5家,超标0家,超标率0%。其他类型监测2家,超标0家,超标率0%。
三、废水排污单位监测情况
2021年度随州市共监测废水重点排污单位16家,均未超标,达标率100%。废水监测数据见附件1。
表1 随州市废水排污单位监测情况
地 市 | 废水排污单位(家) | 已监测排污单位(家) | 监测比例(%) | 达标排污单位(家) | 超标排污单位(家) | 超标率 |
随州 | 16 | 16 | 100% | 16 | 0 | 0 |
无。
2021年随州市共监测城镇污水处理厂7家,监测率100%,达标率100%。城镇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见附件2。
表2 随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监测情况
地 市 | 城镇污水处理厂(家) | 实际监测 (家) | 监测比例(%) | 达标数(家) | 超标数量(家) | 超标率 |
随州 | 7 | 7 | 100 | 7 | 0 | 0 |
无。
湖北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随县卸甲沟金矿有限公司全年停产,未进行监测。
表3 随州市重点尾矿库监测情况
地 市 | 重点尾矿库(个) | 实际监测 (个) | 监测比例(%) | 达标数(个) | 超标数量(个) | 超标率 |
随州 | 2 | 0 | 0 |
2021年随州市共监测废气重点排放企业12家,其中湖北金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氧化硫超标,其余11家企业均达标,超标率8.3%。废气监测数据见附件3。
表4 随州市废气排污单位监测情况
地 市 | 废气排污单位(家) | 已监测排污单位(家) | 监测比例(%) | 达标排污单位(家) | 超标排污单位(家) | 超标率 |
随州 | 12 | 12 | 100 | 11 | 1 | 8.3% |
表5 随州市废气排污单位污染物超标情况
超标污染物 | 超标排污单位(家) | 超标排放口(个) | 超标倍数范围 |
二氧化硫 | 1 | 1 | 0.02 |
超标数据见附件4。
2021年随州市共监测VOCs排污单位5家,均未超标,达标率100%。VOCs监测数据见附件5。
表6 随州市VOCs排污单位监测情况
地 市 | VOCs排污单位(家) | 实测排污单位(家) | 监测比例(%) | 达标排污单位(家) | 超标排污单位(家) | 超标率 |
随州 | 5 | 5 | 100 | 5 | 0 | 0 |
2021年度随州市未进行重点排污单位厂界噪声及无组织污染物监测。监测了2家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情况,均未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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