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随州市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环保局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按照«环境保护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31号令)要求,现将«2019年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印发给你们,请进一步强化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落实重点排污单位法定责任和义务,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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