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环保“三体系” 构建生态大格局 ——我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小记 发布日期:2023-11-14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近年来,我市坚持生态立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构筑全面履责体系 强化“一盘棋”意识
    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促进全链条责任传导,形成“党委统揽、政府牵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
    2018年,随州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十二个环保专业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专委会主任,构筑起“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责任机制。今年,对其进行调整更新,助推各部门更好履职尽责。
    搭建污染防治攻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长江大保护等生态环境领域议事协调机构。制定出台《随州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随州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调研督导、分析研判,做到环境问题症结清、生态治理路数清。
    通过“4·22”地球日、“6·5”环境日、“世界节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保的良好氛围。
    构建常态监管体系 强化“全方位”监督
    全市上下同频共振、合围发力,打造全防全控无死角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格局。
    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排污许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环境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和湖泊、农业农村等部门环保执法信息移交和反馈机制,推进“河长制”“林长制”与司法检察联动,深化生态环境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依法出重拳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推行“一封工作提示函”“一次帮扶体检”“一场守法普法培训”“一张有奖举报公告牌”的“四个一”工作法,不断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发挥典型案例震慑作用,今年筛选发布7批26个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其中某公司超标排放含镍重金属废水污染环境案,入选湖北省执法典型案例。
   健全目标考核体系 强化“精准化”考评
    科学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绿色政绩观”更好引领高质量发展。
    市委、市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及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将县(市、区)生态环保指标考核权重提升至22%以上。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把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两办”督查室、市纪委监委机关与市环委会办公室建立信息互通机制,跟进监督生态环保工作进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情况。通过定期督办、实地盯办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通报、问责等方法手段,有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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