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3-09-28 信息来源: 编辑:生态环境局规财科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三年六


目录



一、《规划》实施总体进展.-01 -

二、规划实施的主要经验- 33-

三、《规划》实施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35-

四、下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安排- 36-

五、对“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的有关建议-39-























    一、《规划》实施总体进展

《规划》总体目标:

到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双碳”工作扎实推进,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推广,鄂北生态屏障建设大步迈进,城乡环境品质大幅提升,生态环境风险有效管控,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劣五类水体比例控制为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环境空气质量PM2.5浓度均值控制在34微克每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3%,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能耗“双控”省定目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分别达到1800吨、700吨、5200吨、160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2.3%,全市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3.70%,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新EI)保持稳定。

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现代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土壤环境稳中向好,环境风险全面管控,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趋于良性循环,美丽湖北绿色示范、美丽随州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工作回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有效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较好地实现“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1.地表水达到或于Ⅲ类水体比例(%)

2025年目标100%,2022年目标94.7%,2022年实际进展100%,符合预期。

2.地表水质量劣V 类水体比例(%

2025年目标0,2022年目标0,2022年实际进展0,符合预期。

3.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μg/m3

2025年目标为34μg/m3,2022年目标为37.1μg/m3,2022年实际进展为34.5μg/m3,符合预期。

4.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2025年目标为87.3%,2022年目标为85.3%,2022年实际进展为86%,符合预期。

5.重污染天数

2025年目标为1天,2022年目标为1天,2022年实际进展为0天,符合预期。

6.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吨)

2025年目标(5年累计目标)氮氧化物1800吨、挥发性有机物700吨、化学需氧量5200吨、氨氮160吨。2022年目标氮氧化物720吨、挥发性有机物350吨、化学需氧量2080吨、氨氮64吨。2022年实际进展氮氧化物746.41吨、挥发性有机物453.97吨、化学需氧量5921吨、氨氮256吨(2021年至2022年累计上报数据,待部里认定)。

(二)《规划》任务完成情况

1.共抓长江大保护情况

1)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一是推动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建立13处重大病虫害监测站点,发布病虫情报55期,曾都区、随县成功申报植保能力提升工程监测网点建设项目。安装诱捕器1.552万个、杀虫灯3420台、色板18.7万张,全市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52.38%,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45.1%。二是开展技术培训及宣传。测土配方施肥调查取样1.09万个,技术培训59场次、现场观摩16场次,宣传347次,发放资料11.85万份,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2.27%,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三是加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关停拆迁重点区域养殖场300家,落实补偿资金7000余万元;投资799.5万元建成病死猪收集体系,无害化收集病死猪22.1万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率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9.93%、94.07%。四是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完成7处养殖基地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完成省厅下达增殖放流任务,全市4个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所有围网拦网网箱和珍珠养殖、投肥投粪养殖得到全面遏制。开展禁捕退捕联合执法行动108次,清理违规网具330张,取缔“三无”船只70艘,收缴非法钓具193套,拆解非法拦网94条;禁捕水域新建渔政码头3个,推送手机短信65万条;禁钓区域建成渔政执法视频指挥中心,安装宣传牌150处,全力抓好日常监管。

2)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

一是推进排水管网更新改造。目前,我市中心城区累计排查排水管网870余公里,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实施九大片区基础设施配套改造、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改造一期等项目,完成363个老旧小区管网改造、3条城市主干道和49条背街小巷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开工建设6条城市主干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城南新区5条新建道路同步新建雨污管网。二是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严格指标数据日报告制度,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评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促进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达标排放。目前,我市已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6座,总规模达到26万吨/日,出水水质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严格落实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四联单制度,对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等污泥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管。2021年我市投资6000万元实施了100吨/日的中温碳化污泥处理项目,目前已正式投入运行,全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三是加强污水源头管控。严格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开展排水许可办理情况排查工作,督促重点排水户依法办理排水许可,中心城区封堵污水直排口80余处,发放城镇排水许可证270余家。四是加快黑臭水体治理。整治中心城区14条黑臭水体,长15.4公里,并纳入河长制管护范围;排查县级城市黑臭水体1条,长3.7公里,并完成“一水一策”整治方案编制。五是加快项目工程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城东生活垃圾预处理站、垃圾分拣中心、城区公厕改造工程等项目加速推进,飞灰填埋场投入使用,市本级垃圾焚烧发电厂已投入运行,日处理垃圾600吨。六是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全域生活垃圾在全省率先实现零填埋,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位于全省前列。七是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出台《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新建生活垃圾分类房60处,改造升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180处,更新垃圾收集容器3万余组,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20个、示范社区2个、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6家。八是优化城市环境卫生和建筑渣土管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道路机械化作业率达90%以上;严格建筑渣土管理,建立智能化管理平台,完成城区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解决了城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无处消纳的问题,城市环境进一步净化,城市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3)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

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突出工业园区和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业污染防治无死角。一是强化涉水工业企业监管。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督促企业依法办理排污许可,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将全市61家涉水工业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充分利用在线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加强常态化非现场监管。二是强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开展企业非法排污整治专项战役、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等,对随州高新区18家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查清园区污水管网,确保企业污水应收尽收。制定管网巡查制度,定期排查,及时维护。监管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园区依托的市污水处理厂和自建的淅河片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三是强化工业污染源排放监管。制定实施《随州市造纸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督导全面排查摸清“十大”重点行业企业排污情况,按照达标整改、搬迁整合、巩固提升的方式实施分类整治,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切实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目前,6个重点行业的13家企业通过废水设施提升改造,已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四是强化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监管。严格按照规定对我市危废焚烧处置企业湖北润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常态化监管和重要时间节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处置设施、安全和应急设备以及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4)强力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

一是深化共建共治。10处通航水域营运船舶均为小型客船、标准船型,水路运输企业及渡船经营人全部签订船舶防污染承诺书,并且定期组织船员进行防污染学习培训。二是强化清理排查。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现阶段我市辖区营运船舶均为标准化船型。2022年9月底,我市第一艘新能源船舶在广水市徐家河水库投入营运。今年5月底,我市第二艘新能源船舶已开工建设,预计8月底投入营运。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加强船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单制度,规范配备垃圾回收桶、废水回收桶,广泛设置垃圾告示牌,实现船舶垃圾、含油废水集中转运规范处置。四是加快船舶受电设施改造。2023年我市船舶受电设施改造任务为11艘。年初便积极谋划布置,不等不靠,督促随州市航运公司联系设备公司和船厂就受电设施改造进行洽谈沟通,指导合同签订,在我市督促指导下,2023年度船舶受电设施改造任务已圆满完成。

5)全力推进水生态保护和修复

以开展碧水保卫战为载体,统筹抓好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实现人与水和谐共生。一是科学评估生态红线。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要求,对我市原有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评估优化,相关成果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我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将适当调整。二是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始终把森林质量提升工程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关键举措,科学谋划,精准施策,以乡村振兴为依托,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推进群众身边增绿,高质量完成省级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坚持高位推进、创新工作机制、科学规划设计、加强检查督办,“十四五”期间已完成营造林10.30万亩,义务植树959.75万株。创建省级森林城镇3个,省级森林乡村14个,截至2022年底,我市森林资源管理取得新突破,森林覆盖率达46.86%,森林蓄积量3005.2134万立方米,公益林面积118.36万亩,天然林面积394.58万亩,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三是有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制定了《随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有序推进本年度72.8929公顷的修复任务,其中广水市马坪镇河湾采石场等3个矿山、6.96公顷由广水市政府出资372万元完成了修复;随县三里岗镇岩子河采石场等3个矿山、13.11公顷成功申报省级补助资金391万亩,唐县镇华宝山大理石矿9.05公顷编制了施工图设计方案,治理工程正在施工中;曾都区12个矿山、面积17.79公顷,正通过自然恢复和辅助再生方式进行治理恢复;大洪山长岗镇东庄畈村2个无主矿山、7.21公顷已完成生态重建;其他矿山治理工作均在有序开展。四是扎实推进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严格按照国家长江办、省长江办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完善随县闽商石材工业园污染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以及整改具体要求,同时,加强工作督导,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整改并上报公示销号。粉尘污染得到有效抑制,园区废料清理已完成,违法用地行为受到严厉打击,矿区园区污水实现零排放,矿山管理不断规范,居民用水安全得到保障。五是积极开展碧水保卫战。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市检察院印发“河湖长+检察长”实施意见,拟定全市开展碧水保卫战系列行动责任清单,我市共完成326条河流、705座水库、13座涵闸、27座水电站、13座灌区骨干渠系、3座泵站划界工作。近年来整治部、省、市发现河库重点“四乱”问题653个,督办整改13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拆除重点水域122个非法矮围,对市级河流设置16个水质监测断面。压实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责任,取缔水库投肥养鱼,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开展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监管,通过系列的水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确保了河库水质不断提升。六是加快河道水生态治理。自筹资金投资3.02亿元实施了白云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府澴河府河镇孔家畈段水环境治理和漂水塔儿湾段河道治理工程。近年以来,我市以流域为单元谋划推进中小河流系统治理,组织编制了《随州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2023—2035年)》,完成了“十四五”期间广水河、清水河、漂水等8条河流的初步设计编制和审批工作。2022年以来共争取5个河道治理项目资金9085万元,拟治理河道73.88公里,目前浪河随县柳林镇区段等3个河段治理工程已完工。七是纵深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全市3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拟保留的29个乡镇级及以下“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市级水源地一月一次、县级和乡镇水源地一季度一次的频次开展水质监测,近几年,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

6)有效推进塑料垃圾污染治理

制定并印发《随州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塑料加工利用“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行动,查处和关停全市4家无环保手续及污染防治设施的“散乱污”企业,其中,查处曾都区富源塑料分解场1家企业,关停广水市2家废品塑料加工厂和1家废品收购点。

7)全面推进水资源保障攻坚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以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为契机,编制印发《随州市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随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随州市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文件,将节水考核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和部门年度责任综合目标考核。二是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投资170万元完成随县、广水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市直7个水利行业节水单位建设工作,成功创建2个省级节水型示范项目、11个节水型居民小区、1个市级节水型工业企业。严格按照规定下达年度用水计划,组织编制《随州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创建节水型城市。三是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活动。2023年1-5月份累计开展节水宣传活动4次,悬挂横幅5副,摆设展板45余块,设咨询台3处,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放节水环保袋800余个。组织开展两次节水知识竞赛、举办一期节水培训班,积极发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群体参与节水宣传活动。全面推进节水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等富有特色的节水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四是保障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确定60处重点水工程生态流量(水位)监控名录和生态流量(水位)保障目标,完成㵐水河、漂水河、浆溪店河生态保障方案编制。统筹协调生活生态生产用水需求,落实水库、水电站、重要闸坝水工程生态泄放责任,加强生态泄放日常监督管理与指导,强化预警机制保障。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水工程累计向下游河道泄放生态补水量6657.17万立方米。

8)精准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和应急处置

聚焦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一是建立工作责任机制。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建综合协调、应急监测、现场调查、后期保障、善后协调、新闻宣传、技术专家等七个环境应急救援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要求相关部门以及各地政府确定环境应急预防责任人,压实各级责任,确保责任全覆盖。二是建立应急预案机制。编制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流程图,完善预警监测机制。督导重点排污企业编制“一企一案”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印发《关于建立应对极端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的通知》,明确气象预报预警等八个方案的工作内容,细化气象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的各种应对措施。修订完善大中型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以及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方案)等,组织编制㵐水河、应山河等重要支流超标准洪水防汛应急预案。三是建立应急保障机制。不定期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对影响环境风险点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加强全市3家涉重金属、7家涉危险废物、4家涉辐射(放射)等高风险企业以及3个县级及以上、2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重点敏感区域的环境风险排查和应急管理,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组建市、县两级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其中,市级专家库16人、县级专家库30人,为防汛抢险提供技术支撑。成立由50人组成的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并储备编织袋88.71万条、砂石料9.05万方。建立环境预警信息平台、水利工程动态监管系统和山洪灾害监测平台。四是建立区域联动机制。建立随州与信阳、武汉、孝感跨市界流域上下游环境保护和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组织签订境内跨县界断面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健全跨县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正着手以3条跨市界河流(府河、澴水河、淮河)和3个县级以上城市水源地(封江口水库、先觉庙水库、许家冲水库)所涉相关河流为重点,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实现市、县、镇、村“四级”联防联控,计划2023年底前完成响应方案编制并形成工作机制。

2.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情况

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情况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随州市政府于2021年6月印发了《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划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33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个、重点保护单位11个、一般保护单元14个),明确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发改、经信等十余个部门是推动“三线一单”实施及跟踪评估的责任主体,要求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并明确提出了在规划衔接、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指导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方面强化运用实施,确保“三线一单”成果落地落实。

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实施运用情况

我市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普发至各地政府、管委会及市直部门,加强“三线一单”运用的宣传与推广,并积极在规划决策、项目谋划、项目选址、项目环评、污染防治等方面加以运用,指导规划编制及项目建设,助力随州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一是指导规划编制。我市狠抓“十四五”规划编制的窗口期,向市直部门印发关于做好规划环评制度落实的函,要求各市直部门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并在规划发布前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我局先后对随州市中心城区供热专项规划、随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随州市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随州市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四五”规划、随州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等规划中提出了补充完善“三线一单”要求,其中《随州市中心城区供热专项规划》重点分析了规划与省、市“三线一单”管控协调性,在综合研判所处的重点管控单元控制要求及区域环境质量后,结合预测结果,对规划实施范围内分散式供热调整了替代、关停要求。二是指导项目谋划。我市将“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运用实施于项目谋划阶段,建立项目谋划综合决策制度,各部门在项目谋划中广泛征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对初筛明显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保护要求、产业规划布局、总量排放等冲突的不予谋划为成熟项目,例如对随县封江流域治理项目,因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在项目谋划阶段没否决,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否决项目50个,提高了项目谋划实施的科学性。三是指导项目审批。我市按照“三线一单”运用要求,在具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引入“三线一单”专题分析内容,分析建设项目与空间约束、总量控制、风险防控及所处分区管控单元要求相符性,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的合理性,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针对性,并针对项目所处管控单元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强化污染防治措施。例如,针对随州高新区、随州曾都经济开发区所处的重点管控单元,鉴于区域开发强度较大,环境容量不足,大气环境质量未达标的现实问题,我市在专用汽车制造项目的准入上,对挥发性有机物防控提出了源头替代、高效治理、总量指标倍量替代、喷涂工序视频监控及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等控制要求,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对316国道改造项目,因项目涉及种质资源保护区,我市结合“三线一单”要求,对项目提出了开展专题评价的意见。2021年以来,我市共运用“三线一单”指导审批建设项目344个,有效发挥了“三线一单”在项目准入、规划调整中的约束性作用。四是助力污染防治。我市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科学运用“三线一单”环境质量底线等约束性指标,对标先进工艺抓整改,助力推动污染防治,指导支持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对标环保要求,升级环保设施,采用更加成熟和先进的治理技术。如华鑫冶金投入7600万元建成全封闭料场,并有效提高矿渣利用水平;犇星新材料投入5000多万元更新污水处理设施;湖北楚胜投入333万元,提档升级环保喷漆设备。环保设施的投入极大地提高了企业节能减排的效率,提升了管控单元环境质量改善水平。

3)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情况

一是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政治担当。2018年3月26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随州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7- -2023年)》。为统筹推进创建各项工作,我市相继印发了《随州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和《随州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奖励办法》。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督导各指标单位、责任单位成立工作专班,推动各部门在创建工作中各司其责、共同担责、认真履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是守牢生态创建的底线目标。积极开展各项整治行动,狠抓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绿水保卫战,推进净土保卫战,抓好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全面稳定达标。

三是抓好生态创建细胞工程建设。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镇、村“四级联创”。加强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7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3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建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2个、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37个,建设农户无害化厕所13.6万座,全市森林覆盖率50.85%,中心城区新增绿地58.8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35.3%。打造了小岭冲村、浪河村、龚店村、永兴村等一批省级生态村,生态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截至目前,累积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6个(占比达70.2%)、省级生态村247个。下辖曾都区、随县、广水市已全部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命名,实现了县市区全域创建。

4)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情况

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依托“一报一台一网”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成效。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监管执法、机动车尾气检测等各类生态环境信息2753条。开设“聚焦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进行时”等专题专栏,公开环保督察整改进展536条,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2场,积极回应群众环境关切,通报环境质量状况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解读《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措施,获得广大群众点赞支持。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弘扬环保正能量。牢牢把握新时代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动权,切实加强生态环境舆论正面引导。完善各类环境风险和环境动态的舆情处置机制,先后妥善化解武汉中粮肉食品有限公司广水二厂环境污染、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网络舆情。始终将群众信访作为发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金矿”,广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教育,积极畅通群众信访渠道,通过“12345”线上平台、来信来访等多渠道受理并妥善调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921件,排查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13个,群众生态环境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是推动深度参与,凝聚新共识。积极深入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进校园活动,成功申报青少年“环保使者”13名。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随州主场活动,组织环保志愿者徒步中华山,实地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引导公众零距离感受尾气排放检测、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创新环保设施线上“云开放”,以“视频+文字”生动展现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再生利用全过程。公民环保意识持续提升,全社会关心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事业发展的氛围日益浓厚。

典型案例:

一是探索建立推行市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2019年7月19日,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组织随县政府与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曾都区政府与随县政府、随州高新区管委会与曾都区政府、广水市政府与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分别签订了《随州市内流域生态补偿协议书》,互相商定以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四项指标年均值作为考核依据,上、下游双方各拿100万元作为补偿资金(全市共计五个断面、补偿金1000万元),根据年底考核情况开展奖补。5个县、市、区生态环保部门还分别签订了《涢水流域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协议书》、《厥水流域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协议书》。

二是健全市内流域跨县界断面水质监测网络体系。市直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将厥水厉山、涢水大桥断面列为随县出境考核断面,将府河编钟大桥断面列为曾都区出境考核断面,将府河随应桥断面列为随州高新区出境考核断面,将府河平林断面列为广水市、曾都区、随州高新区出境共同考核断面,将琵琶咀水库上游涢水汇入口列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出境考核断面。同时,明确对各考核断面水质坚持“一月一监测、一月一通报”。年度考核指标值,为各考核断面水质年度均值。各考核断面水质类别与国控、省控标准一致。通过各地齐心协力,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的被动形势彻底扭转。根据《2021年1-12月全省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函》(鄂环委办〔2022〕4号)通报情况,我市19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比例达94.7%,超过省定目标15.8个百分点;6个国控断面水质Ⅱ、Ⅲ类比例达100%,提前实现省定目标;2个流域跨界断面全部合格。3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三是积极构建跨市流域上下游协调联动机制。2021年12月2日,襄阳、十堰、随州、神农架四地生态环境局签订《襄十随神城市群生态环境合作协议书》,商定实施城市群水污染防治共治共保,针对跨区域水体水质改善问题,建立奖惩结合的上下游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助推流域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2022年1月14日,武汉、孝感、随州三地生态环境局签订《府河流域上下游突发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为落实《湖北省支持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的实施方案》(鄂财环发〔2021〕37号),在2025年推动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跨市建立府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搭建了平台、奠定了基础。

3.推进结构调整情况

用好新能源整车资质资源,推进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研发生产,建设新能源商用车专用底盘研发中心和整车制造基地。做大做强现代能源产业。聚焦“千万千瓦”装机目标,打造“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努力建设全省重要的能源大市。促进传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实现随州电厂一期投产发电,推动电、热、气、冷、副产品等多式综合供应,发展关联配套产业,打造能源产业园。完善全域新能源资源布局,稳步发展光伏产业,开工建设随县徐家塆、广水花山抽水蓄能电站。大力建设省级氢能产业示范园。

4.开展碳达峰行动情况

1)有序推进碳达峰目标落实。组织编制《随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制定我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联合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5个部门印发《随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督促国家和湖北碳市场企业按时履约,做好信息存证等工作。

2)加强两高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两高”项目管控机制,对正在洽谈、尚未获批的“两高”项目,在报批前先行开展资源环境影响部门联合评估,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推进。

3)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以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制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强化市、县、镇三级培训,层层压实排污许可制。推动“国能长源随州市随县百万千瓦新能源多能互补基地”和“推进华润随县文昌70.8兆瓦/141.6兆瓦时集中式(共享式)化学储能电站”有序落地开工。探索推进随县香菇棚顶光伏发电项目(市供电公司正在进行前期策划,拟协调先期投资2亿元,建设5万千瓦农光互补发电机组),实现太阳能就地转化,助力香菇产业发展增收。督促随州高新区和国能随州公司加快推进高新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该项目总投资5亿元,总装机容量9万千瓦。

4)推进循环化改造。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目前我市高新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顺利通过省评审验收。引导钢铁、冶金、水泥、石材、专汽、纺织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积极发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已公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1家,即湖北炜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钢回收加工处理能力60万吨。强化上下游协同,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围绕华鑫冶金,广水市配套跟进新煌循环资源、炜烨再生资源、金汇实业、中耐新材等一批上下游企业,华鑫冶金成功申报工信部废钢循环利用示范企业。

5.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情况

积极申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开展重点流域沿线集镇屠宰场生产废水污染整治和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环境问题12个。深化测管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妥善应对水质异常情况4次。

6.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情况

1)深入开展城区六大专项行动。以省大气污染防治帮扶为契机,紧盯帮扶交办问题,以问题整改为抓手,扎实开展好城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扬尘污染、露天焚烧、汽车维修喷漆、移动源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加大督办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我市臭氧、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2)是强力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开展涉VOCs工业企业专项检查。2023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第三方技术团队召开专汽喷涂企业检查培训会,组织对47家中心城区重点行业企业涉VOCs问题开展检查,发现问题192个,严格督促整改到位;开展汽修行业环保专项检查。2023年3月,联合交通运输局召开全市汽车维修行业大气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邀请专家讲解汽车维修行业污染治理及核查要点。组织对全市Ⅰ类、Ⅱ类以及站点3公里范围内的84家汽车维修店开展拉网式检查整治。

3)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相关要求,迅速修订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加强与随州监测中心、市气象部门的联合会商研判,充分利用智慧环保平台、现有空气监测站点以及省中心站共享数据,准确把握污染排放、气象和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2022年无重污染天气发生。

4)是强化部门联防联动。借助“随州蓝天保卫战”微信群初步建立“数据值守—高值调度—现场溯源—问题交办—整改反馈—问题销号—总结复盘“的闭环调度机制。分别组织与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召开大气污染日常管控和应急管控工作座谈会,聚焦道路、施工工地扬尘、餐饮油烟等行业重难点问题,逐步专项攻克大气治理“顽瘴痼疾”;多次组织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凝聚防治合力,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7.持续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情况

1)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一是严把建设用地准入关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相关评审指南,与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了《随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随环字〔2020〕3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必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环境质量不符合建设用地要求的地块不予供地。并按照省厅要求,所有调查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省厅高度肯定了随州的做法,并在全省推广。

二是推进土壤污染精准识别和源头管控。开展省网土壤监测超标点位溯源调查,压茬推进农用地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关闭矿区历史遗留废物首批排查任务并编制治理方案。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开展7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防控在产企业土壤污染增量。

三是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分解落实“十四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配合监测科做好粮食安全、食品安全考核,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重点工作纳入考核指标。

  1. 着力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一是配合省厅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调查评估工作。衔接污染源普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等成果,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

二是贯彻执行《湖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围绕地下水国控点位超标情况,启动溯源调查,分析排查原因,结合地下水使用功能和污染防治分区划定结果,有针对性开展保护、防控或治理等措施。

8.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1)开展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每年5月-6月,我局举办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新闻发布会、环保设施开放、环保知识进校园、环保公益进社区等系列宣传活动,号召社会各界积极自觉行动起来,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投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伟大实践。2023年6月1日,在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银杏广场举办了随州主场活动,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新明出席活动并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相关工作,全面完成历年绿盾行动发现问题整改。

3)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目前已审批45个排污口,并按要求进行了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原则和湖北省干支流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清单及时间节点要求,重点对境内府河、淮河干流及其㵐水、溠水、漂水、岩子河、浪河、均水、陈家河、漳水、浆溪店河、黎家湾河、应山河、广水河、清水河等13条主要支流,分年度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2023年底前,完成境内府澴河干支流和淮河干流排污口排查、监测和命名编码工作,建立排污口动态管理台账,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完成已排查排污口80%溯源和30%的整治任务。

4)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建设。广水马都司污水处理厂已建设完成,目前正在调试设备试运营。实施高铁片区污水处理厂、广水马都司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缺口。2023年年底前完成广水马都司污水处理厂通水运营工作;2023年底前开工建设高铁片区污水处理厂,2024年年底前通水运营。

5)推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随州市青春化工园区园区规划环评已批复,2021年4月经省发改委公告确认为合格化工园区,今年4月再次通过省级化工园区复核认定,新316国道全线、乾泰大道、兴建二路西端已基本完工,魏家新路已完成路基建设,青春二路、碑岗新路等即将启动建设;排水明渠、园区“一企一管”污水管网、雨水管网随项目建设已配套到位;园区污水处理厂、封闭卡口、园区大气质量监测空气微站、消防水取水码头等已建成运行,集安全、环保、应急等一体化、多功能的园区智慧监管平台及综合指挥中心即将交付使用,2家企业已建成投产,在建项目6个。

6)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022年底完成集中养殖区域内的养殖环节用药使用情况调查,强化风险监控。

7)分类推进黑臭水体整治。目前随州市“十三五”期间城市建成区14条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治理,对于已完成治理工作的黑臭水体要谨防其污染反复。

8)加强水源涵养区和生态缓冲带保护。随县封江口水库良好水体保护工程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底开始施工,2023年4月底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9)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按要求上报了封江口水库作为随州市美丽湖库。

10)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强化区域协调共治。与武汉、孝感生态环境局签订《府河流域上下游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关于统筹推进府澴河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开启水环境共治共管共享模式的柜架协议》《府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与襄阳、十堰、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签订《襄十随神城市群生态环境合作协议》,与河南省南阳市、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签订《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

11)提升环境风险预警能力。19个省控断面的基础上,增加16个市控断面,进一步完善流域水质监测覆盖面。

9.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情况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向好。但工作基础依然薄弱,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需着力解决。主要工作开展如下:

1)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开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对全市所有乡镇、村、自然湾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摸底工作,明确完成整治村庄清单和设施建设情况,开展项目成效评估工作,建立清单台账。

2)编制专项规划。针对我市农村实际情况,组织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编制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做好顶层设计。各地规划均已正式发布。

3)治理黑臭水体。组织各地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对行政村内村民主要集聚区域的200至500米范围内的水体以及村民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组织开展排查。采取资料收集、水质监测等方式,确定水体基本信息、识别主要污染问题,对纳入省级监管清单的5条农村黑臭水体进行了治理。

4)不断加大投入。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筹措资金,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640万元,省级共同缔造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80万元,整合水污染防治资金、横流补偿资金、生态文明以奖代补资金和各级政府自筹资金共1000余万元。打造了洛阳镇小岭冲村、龚店村,新街镇苏湾村、余店镇古城村、吴店镇浆溪店村、长岭镇泉水村等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通过新建三格式和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被整治村庄环境卫生面貌得到了大幅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根本改善。

5)建立运维机制。为保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好后正常运行维护,市环委会印发了《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管理职责、管理模式、运行维护机制,明确运维资金政府扶持部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6)申报中央项目。组织各县市区结合地区实际,谋划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已成功入库项目2个,为随县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整治项目和广水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拟申请中央资金共计6846.11万元。

7)加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持续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加强粪肥利用计划和还田台账管理,持续完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积极培育粪肥还田专业化服务主体,畅通种养结合路径,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77%以上。

10.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情况

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随州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开展化工企业、尾矿库、工业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强化全过程闭环监管。开展汛期重点涉水企业排查帮扶。组建局领导班子领衔的工作专班,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涉水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35批次,指导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开展污水处理厂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全域4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导整改问题41个。对随县污水处理厂、唐县镇污水处理厂和黑屋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前期排查发现的风险开展“回头看”,督导彻底整改环境问题。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市32个乡镇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全面排查,组织整改环境问题6个。落实32个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信息公开、水华预警等长效机制,一、二季度32个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开展危险废物汛期隐患专项排查。对全市35家涉危废危化品企业、2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家在用尾矿库、6家化工企业实行清单化管理、常态化检查,督导做好汛期环境应急防范准备,指导整改环境问题20个。
2严格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落实汛期环境应急响应。在5次极端强降雨期间,迅速作出环境应急响应。严密监控水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各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加密河道监测点位水质监测。切实避免暴雨导致的水质下降情况。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和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及环境应急措施,及时防范化解风险。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两会”、汛期等敏感节点以及节假日24小时值班值守和“三级”带班制度,强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即知即报意识,实施问题风险“零报告”制。
3)强化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应急装备物资库。统筹做好应急人员车辆物资调度安排,落实汛期险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科学处置,确保汛期环境安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应急预案自查摸底,完成11条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方案修编提质,推动“南阳实践”经验落地运用。制定落实市县两级分级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年度实施计划,督促企业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积极预防并及时有效、稳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切实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反应和抢险能力。

11.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情况

1)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在全省率先成立12个环保专业委员会,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双组长。组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建立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等重要平台。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责任。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创建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生态环境类指标权重提升至21%以上。聚焦随县石材、广水城区管网建设等重点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领办、一线督办,其他分管领导围绕重点信访件办理、矿山生态修复、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与污泥安全处置、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重点任务开展常态化现场调研,推动工作落实。

2)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汇聚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监管执法、机动车尾气检测等各类生态环境信息。依托“一报一台一网”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动态、污染防治攻坚战等进展情况。每年均召开2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就排污许可制度、大气污染防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问题答记者问,获得广大群众点赞支持。牢牢把握新时代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动权,切实加强生态环境舆论正面引导,身残志坚植绿44载的付本发获评“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积极深入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进校园活动,积极选聘“湖北少年环保使者”和“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随州主场活动,组织环保志愿者实地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创新环保设施线上“云开放”,让公众走进来、亲眼看、亲耳听,公民环保意识持续提升,全社会关心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事业发展的氛围日益浓厚。

3)加大科技支撑。已在随县、曾都、广水建设四个微型自动水质监测站点,进一步增强重点流域水质监测力度。

(三)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1.水污染防治项目

(1)厥水河流域(随县段)水生态修复EPC项目获得中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4190万元,主要开展厥水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水生态防治人工湿地工程。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实施,预计将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目前项目专项资金已拨付2044.92万元。

(2)随县封江口水库良好水体保护工程项目获得中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1980万元,主要包含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生态保护工程。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实施,于2022年11月底开始施工,预计将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目前项目专项资金已拨付783万元。

(3)广水市澴水水生态修复提升工程项目获得中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2600万元,主要用于澴河流域(广水河、应山河)水生态修复。预计将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目前项目专项资金已拨付1790.299万元。

(4)随州市高新区淅河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是在高新区淅河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尾水排放口处建设人工湿地,将尾水水质提升至地表水Ⅳ标准,尽力保障下游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省定考核标准。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预计将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4年8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5)湖北省随县三夹河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获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2558万元,目前在开展前期土地储备和招投标相关工作,项目未开工。

(6)广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获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2629万元,目前在开展前期土地储备和招投标相关工作,项目未开工。

2.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1)随州市“蓝天卫士”网格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08万元,主要以城区、乡镇周边农田作为秸秆禁烧主要监管区域,在全市部署97个监控点位,配套建设监管平台,实现对秸秆违法焚烧全区域、全时段监控。目前已完成试点项目建设,建成监控平台和14套视频监控终端设备。二期项目现已完成招投标,预计7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目前已拨付中央资金151.6万元。     

(2)湖北金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VOCs治理及DOP冷凝回收工程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0万元,主要对公司车间产生有机废气的高压静电处理装置前增加冷凝装置,同时对高压静电装置增容改造,以进一步提升电捕效果。该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近期将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目前已拨付中央资金100万元。

(3)随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登记喷码项目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40万元,主要对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信息数据库,编码登记是,发放号牌,一机一码,加装GPS。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市200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普查登记工作,剩余工作内容预计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目前已拨付中央资金245.1144万元。

二、《规划》实施的主要经验

我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规划》任务及指标,每年年初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对重要工作及时召开党组会,分析问题、研究措施、明确任务,促进工作落实。主要经验做法如下:

(一)坚定落实生态立市战略。聚焦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治山理水”的随州元素,组织制定《随州市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 加强流域综合治理 构建鄂北生态屏障工作方案》,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通过治水倒逼流域空间开发格局和产业布局优化。积极组织谋划重大生态环境工程项目,成功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1.278亿元,环保金融支持EOD项目实现零突破。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启动随州市级创建规划修编,累积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个(曾都区、随县),省级生态镇22个,省级生态村226个,广水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已通过评估验收拟命名。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省定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按照可落实、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随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随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7个方面重点攻坚任务和31项具体落实措施。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强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交账。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完善“1+1+N”(一个省级总方案、一个市级方案、N个责任单位子方案)整改方案体系。实施一张清单定期调度、重点问题专项盯办、纪检机关跟进督办措施,开展反馈问题“到期清零”和信访件“清仓见底”两大专项行动。

(四)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深入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坚定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成立市落实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建立完善清单制推进、每季调度等工作机制。市县两级上下联动、协同发力,推动八大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成效。

(五)全力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着力构建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体系,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443张,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419家。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11个,督导整改环境问题41个,对2起超标排污违法行为通报曝光、立案查处。广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教育,积极畅通群众信访渠道,通过“12345”线上平台、来信来访等多渠道受理并妥善调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1376件,排查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13个,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

三、《规划》实施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大气方面,挥发性有机物、建筑工地扬尘、烧烤油烟等管控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夏季臭氧污染较为突出,秋冬季节易受输入性污染和静稳天气影响,全年保优良的压力十分巨大。水环境方面,遇持续干旱天气和生态补水不足等影响,流域水质自净能力变差,出现蓝藻水华风险较大。城镇截污管网不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负荷不足,治污设施运行不稳定,纳管污水溢流入河亟待加大攻坚解决力度。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改善成效不巩固,部分断面防反弹压力仍然较大。

(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水平有待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仍存短板。在面源污染防治方面,对污染物种类、成因等监测分析还不够,以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还有较大差距。基层生态环境机构队伍尚不健全,监管力量较为薄弱,发现问题和监管执法的能力亟待提升。对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还不全面,环境应急保障还不充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专业队伍、技术装备等尚有欠缺。

(三)服务绿色高质量发展任务还很艰巨。经济加快复苏过程中,地方为追求经济增速而盲目上马“两高一低”项目、企业为追求经济利润而违规生产、偷排漏排等环境风险增加。对标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蓝图,仍需持续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把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切实守住“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等入门关,守住排污许可和监督执法关,守牢生态安全底线。

四、下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安排

(一)突出“三个治污”,以更大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抓实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六大专项行动”。制定市委党校、立交桥水厂、市林业局等3个国控站点周边污染源清单,建立“一点一策”。突出抓好秸秆禁烧,拧紧责任链条,落实宣传、巡查、惩治、综合利用等重点工作,坚决扭转全省摆尾的被动局面。推行“一季度一专项”水质攻坚举措,重点紧盯王店、平林2个风险断面,部署实施涉水企业治污设施运行、入河排污口、乡镇水源地、化工园区等四大涉水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和命名编码工作。巩固14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落实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和规范化建设,保障城乡饮水安全。严把建设用地准入关口,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推进周边土壤监测、隐患排查及“回头看”。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更高站位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以流域综合治理明确并守住水环境安全底线,保障省控、市控水质监测点位优良率不降低,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督导相关企事业单位修订并落实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全面完成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27项年度重点任务。落实境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府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积极融入襄阳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深化我市与周边武汉、孝感、南阳等市流域上下游河湖长联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长效机制。

(三)凝聚各方合力,以更实举措共同缔造美好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创新“双微”等新媒体宣传,优化例行新闻发布会机制,回应群众生态环境关切。落实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推动共同缔造资源下沉,加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和技术帮扶力度。及时受理生态环境信访问题,提升环境信访化解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折不扣落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面推动信访办理“清仓见底”和反馈问题整改“到期清零”,确保按照全省统一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探索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参与核验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工作社会认可、群众满意。

(四)坚持守正创新,以更新作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生态环境项目支撑,积极对接中央、省2023年资金项目储备方向和标准,抓紧抓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以及EOD等重大生态环保项目谋划。探索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共治”项目库,推进实施随县三夹河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广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等一批重大水生态修复工程。强化生态环境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积极推进项目实施,提升项目资金执行率。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推进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三级站建设,提升全市36个市控水质监测点位监测预警能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好“双随机一公开”。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改革举措。健全排污许可证核发联审核查机制,加强证后监管。

(五)优化监管服务,以更高水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碳排放权交易、低碳试点示范建设。制定印发《随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强化规划引领和流域“底图单元”的硬约束,落实涢水、㵐水、澴水、淮河四大三级流域分区水环境安全底线管控清单,推动“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落地运用,严控“两高一低”项目,加快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镇、村“四级联创”,力争2023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强化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指导,固化“专班入企、驻点帮扶”党建惠企制度。推广使用无人机巡查、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用电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智能执法模式,优化执法监管方式。持续推进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

五、对“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的有关建议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1.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生态环境负总体责任,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随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随州市党委政府承担具体责任,制定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2.推进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常态化。健全完善督察整改工作和责任机制,统筹推进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发现问题整改,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整改“一刀切”严肃追责问责。

3.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健全生态文明考核指标体系,将环境质量、总量减排、能耗总量和强度、森林覆盖率、碳排放强度等纳入约束性指标管理。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

(二)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1.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优化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构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随州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能力建设。

2.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实行“局队合一”,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创新执法方式,加强遥感卫星、红外、无人机船等新技术新设备运用。提升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水平,推动涉VOCs、总磷、总氮、重金属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备。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与信息共享,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合力。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续管理。

3.强化生态环保现代技术手段运用。加快生态环境智慧化建设,推进数据资源整合与利用,强化“智慧环保”综合信息平台应用。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铁军”建设,锤炼一流环保队伍,更新一批现代技术装备,引进一批先进专业技术人才,推动一些现代生态环保新技术、新手段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推广和运用。

(三)构建全民环保行动体系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深化“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主题,充分运用“一网双微”新兴网络平台,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和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增强企业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实施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污染,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加大环境损害赔偿力度,增加环境违法成本,倒逼企业尽责。加强部门联动,实现各尽其责,提高执法效能和法律执行力度。

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推广绿色产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倡导公民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绿色消费、参与绿色志愿服务。严格执行“禁限塑”规定,积极践行“光盘行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3.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各社会团体和环保志愿者在生态环保中的作用。鼓励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生态环保相关内容。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建立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管理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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