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办2020年第四季度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发现环境问题的函(随环监稽〔2020〕7号) 发布日期:2021-01-0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

2020年11月25日, 市环境监察支队按照《随州市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你县辖区内湖北中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存在如下环境问题:

  1. 存在的问题

    ㈠.打磨房是由原喷涂房改用,没有安装除尘设施;焊接点没有配置焊烟收集设施。

    ㈡更换下来的吸附棉及活性炭没有及时存入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分类不规范;未在固体废物物联网上申报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吸附棉、活性炭、油漆渣、含油抺布没有与有处置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㈢废气排放口的设置与排污许可证的废气排放口不一致,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季报和年报。

  2. 整改要求  

    ㈠打磨车间、焊接点应按要求配套安装除尘及废气收集设施。

    ㈡更换下来的吸附棉及活性炭应及时存入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暂存间按要求规范分类暂存;吸附棉、活性炭、油漆渣、含油抺布应与有处置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在固体废物物联网申报,并按规范要求处置危险废物。

    ㈢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完成季报年报并规范排污口,确保设置的排污口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口一致。

    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其他要求

    ㈠为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请你局对已发放排放许可证的企业对照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应及时整改,避免出现排污许可证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

    ㈡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请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以正式报告将整改进展情况及处理处罚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同时报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

    联系人:汪秀梅、罗成   

     电 话:(0722)3329620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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