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市级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公示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环办环监〔2018〕28号)、《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 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8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21〕92 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公开如下:
一、抽查事项及频次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抽查事项及频次分别为:
(一)本部门抽查
(1)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管,共检查2家单位;
(2)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的检查,共抽查13家单位;
(3)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共抽查25家单位;
(4)对辖区内各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共抽查1家单位;
(5)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共抽查1家单位;
(6)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的监管,共抽查13家单位;
(二)部门联合抽查
(1)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共抽查1家单位;
(2)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共抽查10家单位;
(3)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共抽查2家单位;
(4)机动车维修机构污染源排放弄虚作假情况检查,共抽查3家单位;
(5)车用油品质监管检查,共抽查8家单位;
(6)机动车拆机机构检查,共抽查1家单位。
二、检查人员
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在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了行政执法人员20人,共组成10个检查小组。
三、检查方式
2024年3-12月,我局执法人员按照《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直各成员单位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相关要求,同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市直部门联合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活动。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年度抽查的11个抽查事项共涉及80家单位,共发现11家单位存在问题。问题主要为以下4个方面:
(1)“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管”的抽查事项,现场检查发现部分企业未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自行检测频次不足)、管理台账不完善等一般环境问题。
(2)“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的抽查事项,现场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机动车合格证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车辆未全部进行环保信息公开。
(3)“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的抽查事项,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固体废物等方面存在环境问题。
(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的抽查事项,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原始记录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不规范,核查记录不完善等问题。
以上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均已整改完成,并报送了整改相关资料。
以上情况,特此公示。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