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湖北省整改方案序号7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序号7反馈问题
2016年湖北省启动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明确整治范围为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但省发展改革委擅自将整治范围缩减为“沿长江及其一级支流”,一些地方甚至进一步缩减。孝感市未将府澴河纳入整治范围,该河属于长江一级支流,流域15公里范围内有15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部分企业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
严格项目环境准入,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机制,强化项目监管,确保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得到有效管控,现有造纸行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三、整改完成情况
1、严把审批关口。坚持源头控制与市场淘汰相结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不符合环保要求和产业规划布局的重化工及造纸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2、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对全市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经自查,我市沿江15公里范围内没有新批、新建项目。我市府河流域1公里范围内存在2家造纸企业,分别为位于高新区的随州市永兴再生纸业有限公司和位于广水市的雅都恒兴纸厂。随州市永兴再生纸业有限公司自2018年4月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雅都恒兴纸厂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该厂手续较齐备,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污水排放达标。同时,建立健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早预警、早发现、早整改。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市将持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严控项目审批,强化环境监管,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7日)向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0722-3313016
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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