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随州市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4)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要严肃查处填湖占湖违法行为,推进破堤还湖、退垸还湖等湖泊休养生息工程。整改方案要求,按计划编制完成全省湖泊退垸还湖规划,做好退垸还湖试点工作。而省水利厅在制订整改方案时,对退垸还湖既没有明确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也没有完成时限;督促检查不力,导致工作整体进展滞后。2017年11月,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暨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湖北省五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要求五大湖泊所在地市政府2017年底前上报具体实施方案,但各地无一按时上报,荆州、孝感两市迟至2018年9月才上报。
二、整改说明
经核查,随州市无湖泊列入《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和《湖北省第二批湖泊保护名录》。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10日)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22-3313016
附件:1.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
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