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随州市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3)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把湖泊保护摆到更高的位置,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行为,持续做好退垸还湖等相关工作,系统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工作。
二、整改说明
经核查,随州市无湖泊列入《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和《湖北省第二批湖泊保护名录》。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10日)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22-3313016
附件:1.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
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