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3)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04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随州市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3)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把湖泊保护摆到更高的位置,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行为,持续做好退垸还湖等相关工作,系统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工作。

整改说明

经核查,随州市无湖泊列入《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和《湖北省第二批湖泊保护名录》。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14日-2021年1110日)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22-3313016

     

     附件:1.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

2.湖北省第二批湖泊保护名录

                 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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