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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3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18 信息来源: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3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对石材开采和加工,要严格规划、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和严格落实后续修复措施,真正实现“在保护中发展”,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二、整改目标

对石材开采和加工,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和严格落实后续修复措施,真正实现“在保护中发展”,促进随县石材产业绿色健康发展。

、整改完成情况

1.随县建立净矿权出让联席会制度,对矿产资源的开发进行联合会商;成立“随县饰面石材花岗岩矿权整合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随县饰面用花岗岩矿权整合出让实施方案》。科学设定年开采总量,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现有加工能力压减基础上,将随县石材加工总产能压减控制在600万立方米荒料/年以内,矿山开采产能与其相匹配。进一步完善《随县石材多规合一实施方案》,科学设定矿权个数,划定整合出让区域范围,在保障市场供应的前提下,将19宗采矿权整合为6宗,并纳入正在编制的矿产资源规划中。加大违法采矿查处打击力度,立案查处涉石材非法开采,违法开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将162家石材加工企业纳入重点工贸企业进行监管,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实行“企业自查、乡镇检查、应急管理部门抽查”三级安全监管模式,从源头上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市自然自然、市生态环境等部门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强化矿山企业准入和复工复产,对出现环境违法行为的矿山企业实施强制停产措施,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所有开采出的资源均得到合理利用。

3.督促基层林业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执行森林资源巡查月报,严格按政策法规审核林地征占用的申报。突出抓好随县花岗岩石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鼓励发展机制砂,推进尾矿综合利用,推行“清理、整形、覆土、复绿”四步工作法,建立“乔、灌、草”立体生态体系,形成了矿山覆土复绿的“随县模式”。2017年以来,共投入资金2.1亿元,整治平台、边坡312个,点播橡子24.3万斤,栽种湿地松苗260万株,覆土复绿1.3万亩,苗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边坡覆土率达到95%以上,治理成效得到国家林草局和省自然资源厅高度肯定。

、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市将长期坚持,持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对全市石材开采和加工企业严格审批、严格监管,促进石材产业绿色健康发展。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1218-20211224日)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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