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4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23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4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抓好府河流域水环境治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强化联防联控预警措施,规范沿河排污口合法化设置,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十小”企业的取缔、专汽行业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化工企业(含化肥)退城入园、黑臭水体整治、河道非法采砂、畜禽养殖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一河两岸”生态环境修复。

、整改完成情况

1.着力提升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全市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5座,日处理污水能力24万吨,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2座,日处理能力15万吨,建成污水管网122.14公里;随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万吨,建成污水管网84.64公里;广水市2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7万吨,建成污水管网78公里。2020年我市中心城区制水量4419.1万吨,污水处理量4277.9万吨,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7%。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出台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关闭府河主干流域养殖场70家。强化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督导青岛啤酒、雅都纸业、健民叶开泰、犇星化工等公司优化工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强化散乱污企业治理,依法取缔“十小”企业。2021年1-11月,6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比例达100%。

2.随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内14条黑臭水体已全部治理完成治理黑臭水体长度15.421公里,总投资6亿元

3.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编制印发《随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分年度安排工作任务,确保水污染防治行动扎实落地。部署推进“1+3”水污染防洪工程。开展水环境质量改善专项行动。实施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建立流域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境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完善水环境质量测管联动机制、水质月报制度、水环境问题发现与解决机制,实现水环境质量突破性改善。

4.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升级改造。全市共5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其中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排放标准为一级A,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已于2018年底完成并投入使用。随县、广水广办和应办污水处理厂全部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提标升级并投入运行。2017年至今无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5.加强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综合治理。2014年随州市启动白云湖水源地保护排污口治理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截止2016年9月底,共完成排水口治理73处;2018年6月启动随州市左岸星城排水主管网改造项目,完成左岸星城排水口治理,2019年随州市启动随州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错接混接项目,已完成居家花园、碧桂园、府河桥东排水口治理,减少污水直排。

6.进一步压实河长责任,定期向县级总河长、河长发送提醒函督办函,推动河长履责。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按年度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针对重大问题召开联席会议。连续3年将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党委政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按照随政发〔2018〕27号和30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专项行动,成立专班,实行不定期暗访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督促整改。加大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2018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共办理涉嫌犯罪的非采案件26起,刑事拘留32人,批准逮捕13人,取保候审19人,移送起诉33人,对非法采砂分子形成了有力的震慑。

、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市将长期坚持,持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进一步抓好府河流域水环境治理。继续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化落实河长制,切实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1223-20211229日)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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