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2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有些领导站位还不够高,生态保护优先意识树得不够牢,统筹规划、谋划全局的工作思路还不清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还没有入脑入心,仍然存在“先发展、再治理”的惯性思维。如,在生态保护的刚性约束和源头管控上还不到位,对待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强硬,存有畏难情绪,导致石材资源开采不规范,专用汽车行业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推动落实缓慢等问题;在引进项目时,考虑投资规模和经济效益多,考虑生态效益少,在环保财政投入上也明显不足。

二、整改目标

强化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各级党委政府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压实环保责任,切实提升抓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

、整改完成情况

1.按要求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市委、市政府中心组集中学习重点内容,在党校主体班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构建新发展格局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专题课程。建立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等机制,创新开展“微宣讲”“云宣讲”,不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2.制定印发随州市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就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等开展督查,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有效落实。

3.建立并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督促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抓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

4.加大宣传力度。组织随州日报、随州广播电视台,安排专职记者进行专题策划,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落实、美丽乡村建设、新能源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推出系列宣传报道。探索固化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工作机制,利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的权威平台,及时对外发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利用市政府网站“生态环境”专题专栏、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随州生态环境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及各地各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市将长期坚持,持续深化此项任务的整改。进一步强化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落实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强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2月25日-2021年12月31日)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