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8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3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8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整改责任落实有差距。随州市一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万和镇相关石材加工企业的临时许可证均于2019年底到期,截至督察组入驻已过期一年,但相关企业仍在使用超界土地从事石材加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既未办理延期手续,也未查处超期占用临时用地行为,更未对临时用地复垦复绿工作进行督促,在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情况下,就对该问题上报进行销号。

二、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办理临时用地延期手续,对万和镇石材加工企业超界用地问题核实、查处到位,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到位。

三、整改措施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随县整改工作的督导。

2.责成随县石材加工企业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签订土地复垦保证金三方监管协议。

3.对万和石材加工企业用地情况全面清理,发现违法占地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到位。

4.切实做好矿山及周边植树、绿化等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1.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开始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5月10日及时制定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实行月督办月通报制度,先后向随县政府下发整改工作联系函和问题反馈函,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9月3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部署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成立“回头看”工作专班,对随县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现场督办。11月19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辉再次带队现场督办康辉、万科临时用地问题整改。2022年3月1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黄建平带队调研随县康辉、万科石材加工厂,对问题整改提出明确要求,相关企业必须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2022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领导每月带队现场督办问题整改,督促企业该办理用地手续的及时办理手续,该复垦复绿的及时复垦。

2.立行立改情况:2020年12月30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回头看”反馈万科、康辉石材加工厂违法用地后,时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定志立即组织召开督办整改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向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督办通知。12月31日,王定志带领相关科室前往随县,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台账和实地督察等方式,对“回头看”反馈问题进行重点督办。2021年1月5日,康辉和万科两家公司12处加工厂重新编制了复垦方案,缴纳了土地复垦费,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申请延期临时用地面积454亩,缴纳土地复垦费136万元,其中康辉公司360亩(原面积356亩,新申请4亩)、108万元;万科公司94亩(原面积72亩,新申请22亩)、28万元,2021年1月11日,随县局对康辉、万科12处加工厂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2021年6月2日,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又为康辉公司补办临时用地16.25亩,公司另缴纳土地复垦费8.1万元。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

彻底规范企业用地行为情况:9月23日,根据市政府分管领导罗栋梁同志安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定志与随县县委书记陈良、县长刘伟等领导召开专题座谈会议,研究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及随县石材加工企业临时用地问题整改工作,形成了备忘录。按照备忘录要求,2021年11月8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随县政府下发《关于请迅速制定万科、康辉石材加工厂临时用地问题整改方案的函》。11月17日,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撤销了为康辉、万科新办理的《临时用地批准书》。11月22日,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万科、康辉石材加工企业临时用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方案对万科、康辉石材加工企业延期的临时用地使用作出进一步明确:通过补办一批和腾退一批完成整改。11月26日,副市长罗栋梁带队调研随县石材产业发展,要求按照随县政府制定的整改方案和时间节点抓紧整改。为加强督办指导,12月2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又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万科、康辉石材加工企业临时用地问题整改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各相关单位、科室职责,层层压实责任。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多次督办万科、康辉石材加工企业,加快补办用地手续,及时腾退开展覆土复绿。截至目前,康辉、万科石材加工企业已完成整改总面积470.25亩(问题反馈428亩,自查自纠42.25亩),其中补办建设用地手续207.51亩,腾退覆土复绿面积262.74亩,已经通过市、县联合专家组验收。问题已经彻底整改到位。

3.万和石材加工企业违法占地行为查处情况2018年万和镇康辉、万科石材加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万和镇青苔村、郭家乡村土地4433平方米(康辉3110平方米、万科1323平方米)建设堆场,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涉嫌非法占地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相关企业在15日内将非法占地退还给相关村组,按照每平米10元处以罚款。康辉、万科石材加工企业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及时退还所占土地,并按要求缴纳罚款44330元(康辉31100元、万科13230元)。

4.随县矿山及周边生态恢复治理情况一是坚持“谁开发、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原则,组织原矿山所有权企业,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全面排查矿区边坡、平台,做到应覆尽覆、应绿尽绿。2021年以来,随县累计投入资金6200万元,覆土约177.9157万立方米,植树约47.3606万棵,植藤约13.1353万株,播撒草籽约439.97公顷,恢复治理面积约6614亩。二是对前期完成生态修复的平台、边坡,持续做好覆土复绿后期抚育管护。对因天气、自然灾害等原因受损的部分,督导相关企业及时补植到位,形成乔、灌、草“三位一体”的立体绿化格局。今年以来,随县县委、县政府积极组织企业继续抢抓有利时机,开展矿山后期管护补植及生态修复,督促企业新造补植槐树籽8000斤,橡子8000斤,格桑花种子10000斤,松树苗23600株。目前随县18宗饰面用花岗岩石材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已完成,并通过了省级专家验收。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将对整改工作继续跟踪督办,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真实可靠,防止问题反弹。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3-2022年129日)向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常成帅  0722-3313016


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2年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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