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污染天气应急临时管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1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关于解除污染天气应急临时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3114时起,我市空气质量持续为良,2日我市持续为东北风,风速较大,扩散条件较好,且周边城市空气质量较好。经随州市生态环境局与随州市气象局就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情况进行会商,决定自2023年3月2日0时解除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继续抓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特此通知。


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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