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2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条件分析,自2024年1月3日起,我市西北风转东南风,北部污染气团对我市影响逐渐减少,4日~5日持续东南风,上游鄂中、湘北地区整体污染风险较弱,传输影响较小,预计我市以良为主,颗粒物污染风险处于较低水平。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1月3日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通知相关企业、施工单位恢复生产和施工,同时要继续按照《随州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随环委办〔2023〕2号)的要求,抓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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