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清明节期间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管控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3-26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广大人民群众:

    清明节将至,按照传统习俗,清明节期间祭扫焚烧、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较多,极易引燃周边秸秆、杂草,引发火情,不仅影响空气质量,更会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
    为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各相关部门正组织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管控专项行动,对发现的违法人员,将严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遵守各级政府有关规定,做森林防火、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放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倡导采取鲜花祭祀、网上祭祀、音乐祭祀、追思祭祀等科学文明祭扫方式。上山祭扫要坚决做到“带镰进山”、“火灭人走”,严格禁止因祭扫引发火情、在禁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大力宣传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放的重要意义,号召身边同事及亲朋好友,抵制不文明行为,为保护环境和森林防灭火安全贡献一份力量。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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