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信访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18 信息来源: 编辑:生态环境局信访科 审核: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投诉内容

调查处理情况

信息内容:祖辈父辈们修的飞沙河水库,供应广水几十万人饮用。据相关法规政策饮用水库禁止承包养殖,广水饮用水质堪忧。

1、反映“承包养殖”的问题属实。管理处负责人陈为民寻求第三方参与管理。2021年8月,在外参与水库养殖管理的李景云多次前往飞沙河水库接洽,有意参与飞沙河水库管理。2021年9月26日,陈为民代表管理处,与谭闻、程道涛和李景云签定了《协议书》。

2、反映“广水饮用水质堪忧”的问题不属实。2019年至2022年第三季度,广水市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原环保部环办函〔2012〕1266号,以下简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方案》,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季度实施监测(64项监测指标),飞沙河水库水地取水口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水质达标率100%。所以,当地村民反映“水质日益恶化”说法不符合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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