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2024年度环境统计公报
一、废水
2023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12353.9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356.29万吨,城镇生活源废水排放量10393.15万吨,农村生活源废水排放量1596.807万吨。
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2596.31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35.28吨,城镇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5342.14吨,农村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117.69吨。
全市氨氮排放总量1819.74吨,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5.87吨,城镇生活源氨氮排放量1482.45吨。农村生活源氨氮排放量330.81吨。
全市总氮排放总量3246.27吨,其中工业总氮排放量25.23吨,城镇生活源总氮排放量2519.23吨,农村生活源氨氮排放量701.09吨。
全市总磷排放总量291.56吨,其中工业总磷排放量0.46吨,生活总磷排放量219.79吨,农村生活源总磷排放量为71.31吨。
二、废气
2023年全市二氧化硫区域排放总量为5936.12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91.94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443.55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二氧化硫排放量0.63吨。
全市氮氧化物区域排放总量为15992.74吨,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888.177吨,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1319.24吨,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量13784.22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氮氧化物排放量1.1吨。
全市颗粒物区域排放总量11687.99吨,其中工业颗粒物排放量702.53吨,生活颗粒物排放量为10898.15吨,移动源颗粒物排放量86.81吨。
三、工业固体废物
2023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0.43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55.75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4.77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0.0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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