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056798/2025-35075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单位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7-23 09:29
编辑 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审核 生态环境局监察支队
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23 09:29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审核: 生态环境局监察支队 字号:[ ]

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通知代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高新区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局相关科室: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做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巩固我市机动车检验领域专项整治成果,从源头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服务随州高质量发展,根据《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随州市2025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市局组织开展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一、工作内容

“回头看”工作由大气科牵头组织,支队具体落实。通过组织培训,抽调各地执法骨干,组成检查专班,开展交叉检查,对前期发现的各机动车检验机构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对各检验机构2024年8月以来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行为开展执法检查。

㈠重点核查:机动车检验机构是否达标建设、规范开展检验等问题。

㈡重点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否存在以下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

1.未对车辆进行检验,出具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报告的;

2.篡改影响尾气排放检验结果的重要参数,使不能通过检验的车辆通过了检验的;

    3.以其他车辆替代检验车辆,出具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报告的;

4.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出具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报告的;

5.干扰、篡改OBD,出具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报告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5年4月-5月中旬)

制定并下发“回头看”工作通知。大气科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培训,讲解检查重点,并实地演练。支队抽调执法骨干,成立检查专班,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共同组织全市2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环保政策宣传培训。

(二)分组检查(2025年5月下旬-6月上旬)

支队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照《2024年机动车环检机构专项执法检查问题清单》,核查前期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对2024年8月以来的尾气排放检验行为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完成后,形成问题清单。

(三)整改查处(2025年6月-7月)

对仍未整改的问题和新发现的问题进行研判,对于一般环境问题交办属地分局(服务中心)指导机动车检验机构限期整改;对于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组织专案查办;对于属市场监管部门职权的,及时移交违法线索;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总结(2025年8月上旬)

    及时总结机动车检验机构“回头看”工作成果,突出亮点,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倒逼车检行业主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经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丽玲为组长,执法支队支队长阮洪铸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本次“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及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机动车检验机构纳入日常监管,加强属地监管责任,细化管控措施,履职尽责到位。

(二)强化实战练兵

各地分局(中心)、支队要积极配合,选派执法大练兵“金种子”及执法尖兵参加检查专班和办案专班,以实战促进执法人员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办案能力,为执法大练兵工作夯实基础。

(三)严守红线底线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觉扣好廉洁执法的“第一粒扣子”,时刻牢记中央八项规定,严守作风纪律红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对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违反工作纪律规定的,一律移交局机关党委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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