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随州籍机动车在异地尾气排放不合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19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202121日—2021228日,经其它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遥感检测及路检路查,发现以下1台车辆(见附件)尾气排放两次检测均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车辆明细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员或车主(车属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车辆维修并通过排放检验,确认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随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2021319    

附件:

   2021年2月随州籍机动车异地尾气排放不合格明细

序号

号牌号码

牌照颜色

违法所在地省

违法所在地市

检测方法

检测日期

检测结果

1

S281B5

柴油

湖北省

荆州市

遥感检测

2021-02-24

不通过

2

S281B5

柴油

湖北省

荆州市

遥感检测

2021-02-15

不通过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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