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领公告(李炜)
李炜:
我局办理你涉嫌环境违法行政处罚一案,依法对你涉案车辆实施了查封扣押,因多次联系你前来办理解除被查封扣押车辆手续,你一直没来办理,也没履行处罚事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前来我局办理相关手续,领回被扣押车辆。逾期未领回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你自行承担。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