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12 信息来源: 编辑:生态环境局土壤科 审核:生态环境局土壤科 字号:[ ]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随州市仅创建省级及以上示范乡镇13个,占比不到30%;省级及以上示范县(市、区)数量为0。

二、整改目标

      提升省级及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力争省级及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实现零的突破。

整改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累积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6个(占比达70.2%)、省级生态村247个。下辖曾都区、随县、广水市已全部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命名,实现了县市区全域创建。

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质量。分析我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形势,对照创建方案、考核指标和工作计划,编制评估报告,强力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的宣传力度,广泛营造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媒体声势,切实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推进生态示范工程等细胞工程建设,增强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进一步抓好环境保护基础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整治行动,狠抓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绿水保卫战,推进净土保卫战,抓好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全面稳定达标。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612-2023年  6   21 日,10个工作日)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314513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6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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