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3-11-15 信息来源: 编辑: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审核: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字号:[ ]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广水市分局,相关单位和人员: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和审批业务指导,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2023年第一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工作,共涉及随县分局、广水市分局、曾都区分局和高新区服务中心审批的13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复核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函告如下。

经复核发现,其中2份存在较为突出编制质量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26条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7条相关规定,对相关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受到失信记分的编制单位及其编制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环评专业技术水平。其他编制单位和人员应当引以为戒,高度重视环评文件质量,树立企业与个人良好诚信形象。

相关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的监督指导。随县分局、广水市分局应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和整改并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建设项目产生不良环境影响。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内向随州市人民政府或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023年第一批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存在较为突出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2023年第一批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存在较为突出质量问题

及处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环评文件存在问题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处理意见

编制人员

处理意见

审批部门

处理依据

1

随县殡仪馆社会福利

设施建设项目

1.声源考虑不全,源强取值不合理,预测结论不可信。2.火化机烟气浓度计算有误,排放量明显小于同类企业。

随县殡仪馆

湖北江品鑫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失信记分5分

安勇失信记

5分

随县分局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第十项《记分办法》第七条

2

广水市达富乐纸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鸡蛋纸质托盘 1200 万片项目

1.报告中原辅材料品种、用量前后不一致,危险废物品种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

2.烘干废气粉尘浓度预测结果错误。

3.生活污水处理措施不合理,缺少必要的可行性论证。

广水市达富乐纸制品有限公司

湖北江品鑫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失信记分5分

安勇失信记

5分

广水市分局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第四项、第五项、第十项,《记分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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