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发布日期 2021-06-27
主题词 信息来源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6-27 09:00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字号:[ ]


一、起草背景

2020年12月1日,省政府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鄂政发〔2020〕21号)明确,全省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076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和一般管控单元(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的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2021年4月16日,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落地实施的函》(鄂污防攻指办〔2021〕5号),要求各地加快研究制定并发布“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管控方案所包含的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原则上应以省生态环境厅发送的经生态环境部审核的成果为准。

二、起草过程

《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实施方案》正文;第二部分是《实施方案》附件内容(包含: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湖北省及随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随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附件内容为省厅“三线一单”技术组根据国家技术规范编制的全省“三线一单”“1+17”环境准入及分区管控成果(随州部分),已经生态环境部审核通过,由省厅编制技术组反馈我市发布使用,我市无修改权限。

关于正文部分,我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及省级编制技术组的要求,充分学习南京、重庆、长沙等地市发布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整体框架,结合随州实际,起草了《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4月28日,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至各县(市、区)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以及相关市直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5月8日,向省生态环境厅书面反馈12条修改建议,答复采纳意见6条,未予采纳6条。在省厅修改意见基础上,形成此稿。

三、文稿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总体目标。第二部分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情况,包含全市划分环境管控单元数量(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33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9.35%;重点管控单元11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6.83%;一般管控单元14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3.82%)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据不同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及准入要求实行分类管控)第三部分为实施运用要求,明确了主要运用范围、场景及责任单位等;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提出了财政资金保障、专业技术团队保障、定期评估及动态更新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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